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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反不公平竞争行为的研究(1)(2)

2014-05-18 01:10
导读: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过失。如:对于受贿行为,裁判员受贿造成执法不公的主观

  1.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观方面: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观上通常为故意,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过失。如:对于受贿行为,裁判员受贿造成执法不公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不可能是过失。而对于服用违禁药物的行为主观方面一般是故意。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及有利益关系的人员受巨大的精神和物质利益的诱惑,而不惜置法律、法规和道德于脑后,铤而走险。但也有少数属于上当、受骗,如运动员不知真情,教练员或队医暗中操作,或因生病、感冒不慎而服用了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药物造成的。
  1.3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的客体:
  指由我国体育立法及相关立法所保护的正常的体育竞争秩序、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正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对公平的体育竞争秩序的侵害使其成为法律必须予以规定的对象。
  1.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客观方面:
  指竞争者违反法律、法规所保护的竞争秩序所造成的客观外在事实特征。这是不正当竞争的外在表现。是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因素。如:服用违禁药物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违法者利用运动员参加重要运动竞赛的机会,服用违禁药物以战胜对手获取荣誉和物质利益。裁判员受贿行为的客观方面是裁判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方)钱财,为自己、同时也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在以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的基础上,以下将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
  2.1与参赛者个人资格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1.1运动员在年龄、体重上弄虚作假
  隐瞒运动员的真实年龄,让青年队员参加少年比赛,让成人队员参加青年比赛是不正当行为者的惯用伎俩。由于生理发展上的差异,让高年龄组的队员参加低年龄组的比赛,当然容易取得比赛的胜利,这显然是一种不公平的竞争行为。还有如拳击、举重比赛,采取不正当手段,隐瞒、谎报队员体重等也严重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大学排名
  2.1.2在男女性别上偷梁换柱
  男女性别上的差异导致男女运动员在身体耐力、柔韧性、速度、抗击打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等方而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因此让男运动员参加为女运动员而设的项目,当然容易取得比赛的胜利。
  2.1.3比赛中服用违禁药物
  运动员在比赛中服用兴奋剂等违禁药物能增强身心能力,因而在竞赛中表现出更强的兴奋度。这一行为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典型代表,也在国际体育竞争倍受唾弃。兴奋剂的服用不当损害了竞争的公平性,同时也给运动员的健康带来了不良的影响。据统计,6()年代由于苯丙胺等药物的滥用,直接或间接死亡的运动员达3()多人。
  2.2与违反竞技规则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2.2.1偷窃、泄露体育情报、技术(侵犯体育竞技秘密行为)竞技秘密是指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而不为公众知悉、能给竞技体育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或获得入围资格,且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实战术。一般而言,它包括运动员个人技术特长及弱点的分析资料,发挥某种运动水平的技术诀窍、训练技巧,对所有参赛对手的优劣分析报告及对策,对具体对手的攻防战术等。侵犯竞技秘密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为了达到争胜目的(高额奖金或入围资格),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泄露或使用他人竞技秘密的行为。如:内部人员盗窃竞技秘密转卖或泄露,从中牟利;外部人员(竞争对手)盗窃竞技秘密,在竞争中与权利人进行竞争;了解或掌握竞技秘密的人员,擅自泄露或允许他人的使用该项秘密;知悉他人竞技秘密后,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在公共媒体上宣传、泄露该项竞技秘密;明知第三者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竞技秘密,仍设法取得自用或泄露;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将在其工作中知悉的竞技秘密泄露给外界;用高薪策动竞争对手的教练员、技术员或相关人员退职、辞职后聘用等。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2.2.2“假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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