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新经济时代的创业规则论文(7)
2014-06-19 01:24
导读:从严格意义上说,风险投资是介于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间的新型金融体制。它以风险投资公司为中枢,一方面要吸收闲置资金形成风险基金,一方面还要
从严格意义上说,风险投资是介于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之间的新型金融体制。它以风险投资公司为中枢,一方面要吸收闲置资金形成风险基金,一方面还要评估、筛选目标企业或项目,并直接参与企业的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显然风险投资家要面临技术、生产、市场等风险。面对投资成败起关键作用的不是来自投资而是融资方面的风险。这一点使风险投资中介机构的业务性质区别于其他传统金融中介,如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人们习惯上把后一种金融机构的业务称为“卖方金融”,而把风险投资业务归入“买方金融”。这是因为后者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出售自己的中介服务赚取利润,其收人表现为利差、佣金和手续费。而风险投资机构则不同,它首先要以所筹得的资金购买充足的权益资本,再以所筹得的资金购买新兴科技企业,经过几年的经营再适时出售企业股份,取得资金。其赢利来源是资本买卖的差价。与传统的经营借贷资金业务的机构相比,进行高风险收益的买卖活动无论在筹资难度还是在资金成本上都远大于前者。所谓“买方”是强调在这一金融过程中,融资(购买资本)较之投资地位更为重要,融到资金对风险投资家而言往往就是成功的一半。因此,来自资金提供方的经营压力无形中就构成了风险投资内部的一个有效的动力机制。
风险投资的初衷是作为风险资本投资于新的或年轻的小企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几乎已成为一个为私有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通称,在北美以外的地区尤其如此。风险资本家也开始涉足那些本属于投资银行家的事务。在西欧,绝大多数风险资本被用来收购那些业已成立的高科技公司,或者投资于创新企业的较晚期的发展阶段。由于机会众多,东欧的风险投资公司甚至可以选择既有很高的报酬率又有很好稳定性的公司作为投资对象。可见,风险投资功能和作用几乎涵盖所有有关金融投资、高科技投资、小企业投资的内容。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对新经济时代的企业创业来说,风险投资是新生企业的权益资本的主要来源,它构成了新生企业的创业的重要部分。可以说,风险投资造就了新经济时代的创业机制。
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现在所指的“风险投资”应该称其“创业投资”更为恰当。
2.风险投资的类型
根据风险投资企业的不同阶段,我们一般可以将风险投资分为四种类型。
(1)种子资本
那些规模很小,或者刚刚处于发展早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既不可能从传统的银行获取信贷(原因在于缺乏可资抵押的财产),也很难从商业性的风险投资公司获得风险资本。除了求助于专门的金融渠道(如政府的扶持性贷款)以外,这些企业更多的目光投向提供“种子资本”的风险投资基金。种子资本主要是指为那些处于产品开发阶段的企业提供小笔融资。由于这类企业可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一年以上)都难以提供具有商业前景的产品,所以投资风险极大。对“种子资本”具有强烈需求的往往是一些高科技公司。它们在产品明确成型和得到市场认可前的数年里,便需要定期注入资金,以支持其研究和开发。尽管这类投资的回报可能很高,但绝大多数商业投资公司都敬而远之,主要是因为:对投资项目的评估需要相当的专业化知识;由于产品市场前景的不确定性,导致这类投资风险太大;投资公司进一步获得投资人的资本承诺困难较大。
(2)导入资本
当一个公司拥有了确定的产品,并具有较明确的市场前景后,由于资金短缺,企业便可寻求“导人资本”,以支持企业的产品中试和市场试销。但是由于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存在,企业要想激发风险投资家的投资热情,除了本身达到一定的规范外,对导入资本的需求也应该达到相应的额度。这样才能更具规模效应,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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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展资本
就量而言,能够发挥更大作用的是用于企业扩张期的“发展资本”。这种形式的投资在欧洲已成为风险投资业的主要部分。以英国为例,目前“发展资本”已占到风险投资总额的30%。这类资本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协助那些高科技企业突破杠杆比率和再投资利润的限制,巩固在行业中的地位,为他们进一步在公开资本市场获得权益融资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