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农民超负担:一个解释(2)
2014-07-05 01:10
导读:三、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农民超负担:一个解释 改革开放以来,部门和国有的财政贡献不断下降,非国有的并没有成比例的提高其财政收入比重,加之五花
三、由财政压力引发的农民超负担:一个解释
改革开放以来,部门和国有的财政贡献不断下降,非国有的并没有成比例的提高其财政收入比重,加之五花八门的减免税和普遍的偷漏税,国家汲取财政的能力迅速下降,突出的表现在两个比重的下降,即: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不断下降;中央财政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 。同时,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也一直伴随着巨大的财政赤字。90年代以后财政赤字居高不下。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财政赤字更是有了大幅度上扬,1994年财政赤字比1993年增长了大约1倍。特别是1997年以来,中央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财政赤字进一步扩大,1997年财政赤字为582亿元,2001年扩大为3260亿元。财政赤字的扩大和预算内财政收入的萎缩直接导致了预算外收入,特别是非规范资金的膨胀。据估计,的预算外收入占预算内收入的30%,非规范资金与预算内收入旗鼓相当。可见,预算外收入与非规范收入已经成为中国各级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各级政府正是通过的预算外收入和非规范性收入来缓解财政压力。特别是基层政府,其预算内财政大多是“吃饭财政”,甚至是“讨饭财政”,只好以制度外的财政收入来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不足。许多应由中央政府承担的公共的支出(如义务)却由地方和基层政府支出,在中央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往往是“不给资金给政策”,“放权让利”式的改革演变成了中央政府的“让权”。如果说“放权”是将本应属于地方和部门的权利放归本位,那么“让权”则不尽然,这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把本不该让渡的权利让渡出去(叶振鹏,1994)。统一完整的财政预算走向分割与分散,造成了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划分不清,地方和基层政府承担了很多全国性公共产品支出,这一现象在近年来趋于显化 。由于经济持续低迷,地方(特别是基层)政府财政收入锐减,但由于财政支出具有刚性,在正常财政收入无法保证支出的情况下只好把手伸向农民,中央政府也默许了地方和基层政府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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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政府运行成本过高带来的财政压力,从而引起的农民超负担。从总的情况来看,1978年全国行政管理支出为52.9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4.67%;1991年增长到9.85%,1995年这一数额增加为996.5亿元,比1978年增长19倍,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4.6%,这反映了政府机构臃肿,效率低下,导致行政管理费用猛增(实际上这个问题也是辩证的,政府的行政人员本来工资不高,为了留住一部分人,在政府财政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只能通过提升职位,更多的是因事设人,这客观上增加了政府的运行成本)。卢汉龙曾谈到:“在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认真反思中国农村基层组织是否有必要将政府延伸到乡镇一级。回顾中国历代的政府建制,均是只到县一级,县以下靠的是‘乡绅’自治……减轻农民负担还应当从推进行政体制的改革上下功夫” 。根据1989年的抽样调查,全国乡镇人员350万,乡镇基层组织54681个(中央编制委,1994)。如果说这些国家公务员每个每年行政开支5000元,则国家要负担175亿。而乡镇一级普遍实行一人一职或一人数职,这意味着使乡镇人员已达到了50万,仍远远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而且,出于控制农民的需要,越是基层需要的官员就越多。如果现有的74万村委会改为村政府,每村按5人,全国约370万,按每人每年开支4000元,需要158亿 。乡村一级的政府官僚大多是“皇亲国戚”,进行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本非常高,极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于是庞大的官僚机构要维持运转,本级财政不够,中央财政又舍不得补贴,必然要靠增加农民负担来维持。因此很多学者认为当前乡镇一级政府的职能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邓大才,2000),甚至是认为可能考虑回到1949年以前的乡村体制,彻底撤销乡村两级组织,由农民自治和选举乡保长(程晓农,2001)。可见,财政收支的长期不平衡、财税体系的混乱和政府运行的高成本直接造成了对政府的财政压力,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并造成政权存在义理性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