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民工工伤保险问题浅析(2)
2015-01-20 01:42
导读:(二)普法教育不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 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相关部门很少深入农民工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大多数农民工明知
(二)普法教育不到位,农民工法律意识薄弱
农民工群体文化程度相对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加之相关部门很少深入农民工群体开展普法宣传,大多数农民工明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却很少拿起法律武器,甚至根本就不了解自己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中央与地方立法一致性存在不足
现阶段无论中央地方均出台了农民工工伤保险体制规范的法律法规,立法手段的社会效益已经初步显现,但是依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全国性立法数量较少,而地方立法在工伤保险上的具体规定不尽一致,农民工在不同地域享受同等工伤保险待遇的愿望得不到实现。
(四)雇主使用各种手段限制农民工争取应得的保障
一些雇主或利用农民工某些无意违规的行为,使其无法正常申请工伤保险,从而失去得到应有保护的合法性;或采取恶意拖延时间、作伪证等手段,使农民工在申请工伤保险过程中耗费大量时间与金钱,最终得不偿失;或利用对自身有利且不对农民工有保护作用的法律条文,申请行政复议等非必经程序,制造农民工维权障碍;或在工厂内部施压,阻碍农民工与工友的联系,使之求助无门。
(五)农民工工伤认定困难
《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对侵害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农民工发生工伤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顾虑。他们担心申请工伤认定耗费太多时间、金钱却获赔甚少;担心申请工伤认定会导致雇主将其开除;担心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工友害怕连累自己而拒绝为其证明,导致无法认定负工伤。这些情况真实存在。因此,尽管工伤保险负责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不遗余力的深入农民工中进行调查走访,农民工工伤认定仍然困难重重。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六)农民工缺乏自身利益代言者
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希望在讨论农民工自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过程中,自己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但事实上,参政议政机关中农民工的代言人屈指可数,在制定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时,农民工的真实意见无法及时表达,导致为城市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的农民工没有机会对城市发展进言献策,只能依靠上访等非正常渠道间接表达。
三、健全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
面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在实际操作中的种种尴尬和政策保障、监察评估、社会服务功能缺失等环节问题,立足新形式下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从进一步完善现有工伤保险体系框架角度出发,提出以下健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议,使之更能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体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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