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漫长的思路(上)(1)论文
2017-09-28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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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90年代末谈论城市化就像在80年代初谈论现代化一样热闹,除
在1990年代末谈论城市化就像在80年代初谈论现代化一样热闹,除了农民的意见以外,各种职业的声音都能听到。曾有媒体介绍日本汉学家吉川幸次郎写于1949年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农村兢兢业业地生产,城市熙熙攘攘地消费。在漫长的岁月中,就这样,农村支撑着城市,城市催生着优美而尽善尽美的文明之花。”[i]的确,除了共有的“城”之功能外,历史上中国的城市多属消费型。富贵人家和寄生者是主角,城市不曾聚合经济自立的平民阶层。这也使中国的城乡对立有了坚固传统。到了20世纪末,当人们站在市场经济立场看待城市时,对城乡壁垒的评价已不再像当年的外邦文学家那样轻松――“这有点像黑奴制的社会,黑人的劳动自然是低效率的,穷白人也觉得劳动有失体面哩。北京的技校招不到生,却也不给农村青年寸进之路,还是让他们当保安站岗,当小工抬杠……户口制度的存在,阻碍了一项最重要的投资――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它浪费了我们中国人唯一具有优势的一项资源”。[ii]此外,在诸多有关文章中,城市化滞后还有弊端种种,滞后的原因有分析种种,当前的对策有建议种种。最近又有比较权威的说法:“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时机已经成熟”[iii]。那么果真是一路铺垫没有耽误么?果真等来了正确思路么?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说,儒家传统使人们常常去推敲一个人的动机,推敲一个政策的目的,而不去推敲一个政策执行后的效果。[iv]既然城镇化政策推行有年,理应叩以得失。毕竟我们走进了解构传统的新时代。一、改革以来推进城市化的阶段性特征 改革前之所以在排斥市场机制的同时阻抑城市生长,有其理论支持。当时认为“非生产性劳动”是多余,“吃闲饭”的城市居民是社会负担,“追求物质享受”的都市生活是堕落。城市只被作为政治中心和工业基地来发展,优待城市的观念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决策:先是为了缓解城市福利与政府财力的矛盾,用户籍管理手段将城乡差别制度化,后来又长期挖农业补工业,压消费保积累,最后造成系统性紊乱;经济陷入高成本、高速度、低效益、低活力的循环。农业劳力被困在有限的土地上,致使产业结构失衡不断加剧。我国人口增长速度与城乡分割也有直接关系,积淀在农村的人口基数形成越来越重的历史负荷,城乡间的生育剪刀差至今仍然在扩大。[v]1958到1978年,虽然城镇人口比重从15.4%升到17.9%,但政策基调是阻止农民进城。背离客观规律的代价巨大,可惜深入反思从来不是我们这个民族的偏好。1980年,国务院批转《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纪要》,制定出“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市” 的方针,我国进入推进城市化的阶段。此后出现“建制城市化”或称“表面加速”的特征,即城市数量增长很快,但非农业人口比重仅有缓慢上升。1983年起,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和整县改市政策;城市数从1978年的193个增至1991年的479个;城市人口比重升至26.4%,但非农业人口比重仅为18.5%。[vi]城市对自发前来经商和务工的农民从禁阻到开放再到经济性接纳,用了约10年。这期间有利于劳动力流动的条件,一是搞活流通等政策打开了城市农贸市场;二是企业改革的政策打开了国有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市场;三是多种所有制并存政策同时扩展了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但是,农民迁居城市的闸门仍然紧闭,大中小城市都习惯于对农民“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直到1988年底,还有过一次全国性的“清退城市农民工”措施。[vii]80年代,乡镇企业的崛起一方面吸纳了约1亿农村劳力,一方面增强了政府选择小城镇道路的信心。1984-1988年,乡镇企业平均每年转移农村劳力高达1084万人。尽管91%的企业分布在村一级,[viii]但毕竟为乡镇建设提供了财源和理由。1984年,国家降低设镇标准和放宽户籍管理限制,乡改镇的步伐随之加快。建制镇1983年底为2968个,1991年突破1万个。乡改镇和县改市为推进城市化提供部分条件,但它们本身不是人口城市化的实质进程。90年代大体延续了上10年的城镇化政策。199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规划法》中,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根据《城市规划法》,我国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分别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人以上、20万人以上、不满20万人;建制镇也界定为城市(因而“城市化”和“城镇化”可以视为同义词)。目前通用的概念是把建制镇称为小城镇。在统计中把城市行政辖区人口(不含市辖县)都计入城镇人口,这个口径显然与《城市规划法》的定义不同,有相当程度放大。但是如果只统计非农业户籍人口,又压缩了城市实际人口数字,误差同样比较大。第五次人口普查后可能使用新的统计口径,户籍管理的改革也正在加快。90年代的城市化进程有几个交叠的阶段性特征。一个是县改市在1992-1994年形成高峰,至1997年停止,城市数量型增长完成了一个周期。建制镇的数量也在1999年越过19756个的峰值出现回调趋势。1990-1996年底,城市数由467个增至666个,城市人口比重升至29%。到1999年底城市数稳定在668个,城市人口比重为30.9%。这里面包含了大规模县改市、县改区带入的农业人口。尽管如此,改革以来第二个10年比第一个10年的整体增速低了3个百分点。如果比较非农业人口比重,城市化率1999年低于1990年。“我国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ix]的判断似嫌轻率,极易误导决策。第二个特征是小城镇发展成效低于预期。1995年建设部负责人说,到2000年小城镇将发展到6万多个。[x]理论界还有种说法:“八十年代农民进企业,九十年代农民进城”。但是农民进镇进城的潮流没有出现。一是小城镇的成长性不强。到1996年末,全国农村建制镇平均人口仅4520人,平均非农业人口2072人。[xi]二是小城镇的经济动力不足,缺乏吸纳容量,即使放开户口管制看来也难以收到预期效果。三是小城镇的服务功能弱,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滞后,第三产业比重普遍上不去。由于小城镇战略没有取得预期效果,90年代出现涌向城市的“民工潮”,高峰时进城谋生的农民达8000万人。[xii]这种暂居形式的迁移顺应了城市保护主义体制,也是改革开放后城乡间搏弈的一种相互妥协。 第三个特征是农民工为城市经济增添了动力,但城市政府对进城农民的歧视性规制近几年在强化。90年代,城市经济的优势突显。1998年城市GDP占全国的74.1%,城市人均GDP是全国的2.4倍。1996-1998年GDP超过200亿元的城市数分别是34个、40个、46个。[xiii]盖洛普公司一项调查表明,1994-1997年,我国城镇家庭年收入的中位值从4380元增至8000元,大城市的中位值是全国平均值的2-2.6倍。[xiv]应该提及,农民工对城市经济贡献极大。以佛山陶瓷集团为例,1985年以前每3年产值增一亿元,到1990年每年增加一个亿,1991-1993每年增加3个亿,产值翻番主要靠新上流水线,而上万名一线工人几乎全是农民工。[xv]上海、北京等大城市,仅建筑企业雇用的农民工均在50万人以上。在北京,使用外来农民工的成本是国有企业职工的50%左右。[xvi]整个1990年代,经济从过热到软着陆再到增速逐年下滑,虽然GDP的波动相对平缓,但是宏观调整代价和微观环境压力主要都由农民承受。城市政府部门加强就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行市容环境整治时,都把进城农民作为主要对象。例如,河南省郑州市1999年规定40个职业禁止、26个职业限制使用外来工。北京市2000年宣布限制外地人谋职的行业从5个增到8个,职业(工种)从34个增至103个。[xvii]由于受到排斥,进城谋生的农民总数从90年代中期的8000万人降到90年代末的5000万人左右。[xviii]另一方面,乡镇企业的发展受到市场、资源和环保的约束,90年代吸纳的农业剩余劳力远远低于预期。1993年的全国乡镇企业会议提出在1.12亿的基础上,到2000年再吸收5000万劳力,[xix]实际上到1999年底全国乡镇企业职工仅为1.27亿人。[xx]而农村剩余劳力和新增劳力仍在上升中,严峻局面下亟需寻找新的出路。第四个特征是近年在地方政府层面兴起推进城市化的高潮,而且不局限在一种模式上。一是把城市化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制定近期和中期发展目标。例如湖南省1997年已提出“聚集式发展”,培育大型中心城市和壮大县城。[xxi]山东省在2000年提出“合理发展大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思路。[xxii]广西提出“十五”期间城市化要“采取超常规速度向前发展”,城市人口比重由20%增至28% 。[xxiii]河北省拟将城镇人口比重从目前的29.5%提高到2005年的37%和2010年的43%;江苏省计划从1999年的34.3%提高到2005年的45%;湖北省2005年的指标是38%;广东省计划2010年达到50%;[xxiv]等等。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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