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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演变与评价

2013-05-14 02:14
导读:经济论文毕业论文,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演变与评价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技术进步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心。在推动

技术进步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心。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尽管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但无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一国政府都会面临创新资源的配置以及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的问题,这是企业个体无法企及的。与发达国家引导创新的雄厚市场力量相比,发展中国家面临国内研究机构内生性科技供给不足、企业技术需求弱小的困境,在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本身发育不足的情形下,政府作为催生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组织者、协调各种政策和机构功能的作用更加突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在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政府为推动国内技术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其技术政策不断演化,以适应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环境和新经济浪潮的蓬勃发展。

        一、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三阶段

    技术发展战略是国家对科技活动全局性和长期性的规划和行动方针,由科技行政体系主导,并协调技术政策与其他工业政策、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对一国技术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提出从三个层次研究国家技术政策:(1 )确定国家发展目标,明确技术发展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2)激励政策,对市场失灵的领域提供国家干预的信号,包括基础型干预和选择性干预,所谓基础性干预是国家对人力资源、科技基础设施、研发鼓励等要素市场的干预,而选择性干预指国家扶持特定产业或特定产业组织优以实施优先优术发展目标;(3)组织制度,包括为实施技术发展战略的科技计划、行政组织等。[1] 以这三个层次考察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马来西亚工业化进程中的技术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业技术规划不明晰时期。独立之后马来西亚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相一致,资源型产业(如早期的橡胶、之后的棕榈油产业)的研究与开发是政府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这一时期建立的马来西亚农业发展研究所(Malay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 MARDI)对当时农业多样化、农矿产品的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技术指导和推广作用。相对地,在马来西亚推动工业化的产业政策框架中,产业技术发展并没有成为优先的议题。20世纪60年代,马来西亚通过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方式在生产初级消费品的进口替代行业兴建了一批制造业企业,到60年代末为解决就业问题和种族间经济利益冲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旨在社会重组目标的新经济政策成为这一时期产业政策的重点,而外资主导的出口型产业主要集中在新建的自由贸易区内,与区外的当地产业几乎没有技术联系和外溢效果。在 80年代初期到中期马来西亚重工业化的第二轮进口替代阶段,马国政府通过政府投资行为推动的重工业项目计划不仅包含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设计,同时希望进一步达到种族间经济利益平衡的目的。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产业技术的学习、深化一直不是政策制订者的直接目标。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开始筹建科技行政体系,如1975年成立的国家科学研究开发理事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1976年成立的科学技术环境部(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 MOSTE),它们的预算、权限十分有限,无力对其他部门(如贸易工业部、农业部)以及这些部门下属的重点研究机构发挥统筹规划的作用。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第二阶段,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政府加强技术力量供给的技术发展战略。8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政府感到马国工业化“缺乏对科技政策、战略全面而清晰的方向”,[2] 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在当年数个经济规划中,包括第五个国家计划(1986—1990)和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明确了产业技术与经济发展的联合,并在 1990年产业技术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详细了技术发展的优先领域及鼓励措施。首先,产业技术目标在多个政策框架中明确体现,明显不同于前一阶段。由政府推动的重化工业发展计划失利后,1986年马来西亚政府颁布了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1986—1995年)(the I8ndustrial Master Plan),在这份规划中明确说明国内弱小的产业技术基础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认为已具一定规模的制造业产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几乎完全依赖外国技术,建议采取韩国式产业政策对特定部门采用倾斜式政策以帮助本地企业建立技术基础,强调优先发展具有较强联系效应的资源型制造产业,如木材加工业、橡胶制品、石油精炼产品。尽管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的政策方向随着很快到来的外国直接投资高潮冲淡了许多,但该计划是马来西亚政府首次将技术发展领域独立地列为经济发展规划中,显示产业技术发展已经成为政策目标之一。1990年出台的“产业技术发展行动计划”(Action Plan for Indu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APITD )作为第一个“产业主导计划”的补充,更为详细列举了五大优先发展领域,如自动化材料、先进材料、生物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和能源、环境与环境技术,同时指出了马来西亚产业技术发展面临的结构性瓶颈,并提出了42项建议完善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其次,在包含产业技术发展目标的多个政府规划出台后,对原有科技行政体系的改革也就成为必然,这些技术发展机构与私营企业界联系显得比过去紧密。原有分散在各部门的主要工业研究机构统一由科学技术环境部管理,以便提高这些研究机构的合作能力;改革后的国家科学开发理事会加入了更多私营企业界代表,并监督1986年启动的、由国家资助的“重点领域加强研究基金”(the Intensification of Research in Priority Areas, IRPA)项目的实施情况;马来西亚内阁组建一个由总理牵头的、新的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科技立法和项目规划,除此之外,产生了一些非政府机构的民间—政府协商组织,如马来西亚商业理事会的技术委员会、马来西亚高科技产业—政府协调小组。最后,在政策的推动下,马来西亚对科学技术的公共投入迅速增加,1986—1990年第五个五年规划中科技的公共投资从5.4亿林吉特上升到11.6亿林吉特,这些投资流向国有技术研究机构的基础设备投资以及资助国家重点领域研究项目(IRPA),国家科学开发理事会挑选国有技术研究机构开展IRPA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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