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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老年人与子女的关系结果显示,73.2%的农村老年人与他们的子女没有养老协议,剩下的虽然有养老协议,但绝大多数只是口头协议,而且,这些协议中有58.2%没有第三方证人,仅靠老人和子女自己作证。这表明我国农村家庭养老缺少明确的标准,也缺乏强有力的干涉者保证赡养的执行。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农村老年人已不再具有时代的权威地位,有34-4%的人认为自己的地位比自己父母当年的地位要低。表5表明,子女有事时较少找老人商量,而老人有事则经常找儿女商量。另外,接近半数的调查对象认为自己的生活水平低于子女的事实可以认为是目前家庭养老质量不高的又一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