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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蒙古地方财政对养老统筹支持能力预测分析
随着内蒙古社会保障改革工作的逐步进行,养老统筹资金缺口不可能长期由国家财政转移支付来承担;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为保值增值,也必须停止挪用不归还;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企业无法长期负担过高的养老统筹缴费率。因此在未来几年中,地方财政将成为养老统筹资金缺口的最终支持。但是,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自治区地方财政收支缺口和养老统筹收支缺口同时呈不断增长趋势,因此可以预计,在未来的几年中,地方财政将无法承担弥补养老金缺口的重任。若设定内蒙古地方财政收入和国有单位离退休费分别按每年增长29.53%(20012006年平均增长率)和34.97%(2001—2006年平均增长率,并且养老金工资替代率短期内不变)计算,即使国有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可以在短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每年18.47%增长(2001—2006年国有单位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率)。到2010年,地方财政收入、国有单位离退休金、国有单位基本养老统筹(国有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预计将分别达到2006.77亿元、291.004亿元、152.29亿元(预测值=现值}(1+增长率))。虽然同现期相比财政收入增长达到2.82倍,但是养老统筹资金缺31%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将激增至6.9%,远高于目前水平;即财政收入增长也无法弥补养老统筹资金缺口的增长,这与图3显示的趋势相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