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统筹设计和稳步实施税制改革的策略思考(2)
2014-09-09 01:23
导读:二、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可行性 第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税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周期的扩张阶段,经济
二、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可行性
第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税制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当前我国经济正处在新一轮经济周期的扩张阶段,经济的持续增长为税收的快速增长提供了稳定的源泉。从2000~2003年看,税收收入(含农业税收,不含关税,未扣除出口退税)分别比上年增长22%、19%、13%和20%,年增收额分别为2396亿元、2529亿元、2088亿元和3458亿元,由经济增长带来的税收增收额分别占各年增收额的61%、29%、48%和44%.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20年GDP再翻两番的目标,未来一段时期内,如不出现重大意外事件,GDP年均增长率可望保持7%甚至更高的水平,税收收入也将因此保持相应的增长势头,从而能有效地缓解甚至消化改革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第二,税收征管效能的提高为税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保障。近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各项措施的全面推行和征管改革、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征管的效能有了较大提高,对税收增收的作用逐步显现。在2000~2003年的税收增长额中,综合性征管因素分别占到26%、45%、56%和45%.这说明,当前我国税收正步入一个以经济增长为基础,以法治环境优化、征管手段改进和征管机制完善为依托的增长阶段。随着“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全面铺开,随着相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启动,可以预期,上述综合性征管因素的作用还将进一步发挥,这将为税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管理基础。
第三,当前的税负状况为税制改革提供了一定的空间。2003年,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为17.5%.这一水平,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属偏低,但是在世界性减税浪潮兴起的背景下,我国税收收入持续快速的增长使这一差距正逐渐缩小。如果剔除
社会保障费因素,我国现有的宏观税负水平已经超过了1999年日本16.4%的水平,接近美国21.6%的水平。如果考虑到我国目前的税外收费状况,纳税人的总体负担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也是不低的。同时,从边际税负的角度看,近几年我国宏观边际税负水平(即新增税收收入占新增GDP的百分比)已处高位,2000~2003年分别为32%、32%、40%和37%.这说明,税收在新增GDP的分配中已占据了相当的份额。因此,通过实施税制改革,对纳税人的负担结构和负担水平进行合理调整并适度降低,是具有一定的空间,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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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决定》的精神和部署,需要对新时期税制改革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予以明确。对此,笔者认为,改革的总体目标应当强调:适应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完善税制要素,优化税制结构,营造统一、公平、规范、透明的税收制度环境,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具体而言,为使税制改革方案更加切合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更加体现时代的特征,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