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改革 当前中国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5)
2016-03-25 01:09
导读:20多年来我国改革的经验表明,为了奠定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除要对原有的国有进行改革,还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不但后一方面较之前一方面更加事半
20多年来我国改革的经验表明,为了奠定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除要对原有的国有进行改革,还要大力发展民营企业;不但后一方面较之前一方面更加事半功倍;而且如果没有后一方面的进展,前一方面改革所必须的外部竞争压力也无由形成。根据这种经验,我们必须对民营经济开放金融业,大力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在这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
(1)股份制银行的进一步改革 自从1987年设立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或称非国有商业银行以来。这种银行已发展到11家。它们的经营状况较国有商业银行为佳,但是这些股份制银行早先都是由政府或国有企业筹建和控股,因此带有许多旧体制的特点。如今,它们都在进行重组上市的尝试。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重组应当以实现产权结构合理化和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为重点,而不能重蹈某些国企上市圈钱的覆辙。
(2)城市商业银行的进一步改革 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的城市信用社改革中,大多数城市将信用社合并为城市商业银行。我国共有100家城市商业银行,其中较大的23家还被允许进入同业间短期拆借市场。但是,这些城市商业银行大多数存在产权不明晰、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同当地政府关系过份密切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对它们进行商业化、公司化乃至民营化的改革,使之成为真正的金融企业。
(3)开放民营银行。金融业是否应当对民间资本开放,是我国经济界长期争论而没有达到共识的一个重要问题(注:支持开放民营银行的观点,可以参看徐滇庆,2002。)。事实上,在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对本土民间资本的开放不应当再成为问题。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协议,加入五年后,外资银行将享有同中资银行同样的待遇。而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家计委《关于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和同年1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应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国有经济比重比较高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也要逐步放宽对非国有经济的准入限制和扩大对外开放,使它们得到与国有经济同等待遇,在更广泛的领域参与金融业的发展。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3、发展民营金融组织,重建县域金融体系
在金融业主和借款人都面临很高的名誉风险的较小区域内,资本充足率高的私人金融机构往往有可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而且由于这些民营小金融机构对当地的情况比较熟悉,能够以较低的信息成本保证资金运行的安全,因此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是发展对于整个国民经验至关重要的民营中小企业的重要前提。然而由于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种种限制,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在有些关闭不规范的投资基金、又没有采取替代办法的地区,县域金融体系甚至完全瘫痪,在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融资难就成为克服困难和发展地方经济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除前面已经讲到的开放民营银行外,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重建信用合作体系。1999年以来有些地方进行了另一种建设县域金融的试验,礻是通过产权明晰、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工作,将原有的信用社改造为整体素质高和防范金融风险能力强的金融实体。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要成为真正民营的信用社。
(2)发展非正式金融业。在沿海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通常存在较为发达的非正式金融活动,包括私人间借贷,“抬会”等等(注:见卢迈:《西部地区的民营部门的发展》(打印稿)。)。浙江民营企业之所以能够在本地和外地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浙江当地具有较为发达的非正式金融有直接的关系。对大多数地区而言,需要做三件事:合法化;规范化;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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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萱,2000,《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比较》,《金融研究》第9期。
2 卢迈,《西部地区的民营部门的》,打印稿。
3 徐滇庆(主编),2002,《改革路在何方》,
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