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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境内上市的意义、问题和对策(2)

2016-05-13 01:02
导读:二、重要意义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大事,也是我国利用外资领域的突破,因而在这两个层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就资本
  二、重要意义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上市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大事,也是我国利用外资领域的突破,因而在这两个层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就资本市场而言,这一意义表现在:第一,这一政策的出台,使酝酿已久的外资企业发行与上市问题得以明朗,因而必将推进一批准备充分的优秀的外资企业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市的步伐。外资企业的上市对于改变我国证券市场国有企业一统天下的状况,改善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结构,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第二,外资企业的驻足将国际上流行的重视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价值而非二级市场的短期涨跌的投资理念带入中国,有利于我国资本市场投资理念的日趋成熟,也会对我国股市的长期稳定产生积极。第三,外资上市公司优良的业绩和对投资者良好的回报,会迫使国内其它企业努力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自身业绩,否则将使今后继续通过配股或增发等途径在资本市场筹集资本变得越来越困难。因此,优质外资企业的上市对加强资本市场的竞争,提高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对我国利用外资领域来说,积极影响主要有:第一,对那些有着本土化发展愿望和在当地筹资以低成本进入中国市场动机的外资企业来说,“《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无疑为他们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打消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赋予外资企业和国内企业一样的在境内上市的权利,是世界贸易组织国民待遇原则的一个重要体现。这一政策的出台,必将大大增强我国对外资企业的吸引力,因而对我国吸引更多的外资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第二,我国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引进外资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但实践表明,由于技术在企业竞争中的特殊性,真正拥有先进技术的企业为了防止其技术的“外溢”保持对其技术的垄断,在其它国家进行投资时往往选择独资的形式。因为我国无法直接参与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另一方面,除国家税收、审计、外贸等行政部门有权对其经营状况进行合法检查外,国内企业又无从公开获知其营运状况如财务状况、投资计划、技术革新等方面的具体信息,因而外商独资企业对我国的技术扩散非常困难。拥有高新技术的外商独资企业在我国上市之后,虽然不会改变他们对原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但毕竟会有一部分国内资本包括私人企业或国有企业的投资参与进来,从而使国内资本更加接近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更加便利地做到“干中学”。同时,外资企业上市之后就必须接受适用于国内上市公司的所有规则,如信息披露规则包括按时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按规定公布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在公司内部设立独立董事等制度。这样,国内的竞争企业就可从这些公开的信息当中捕捉一些重要的信息,既有利于自己有针对性的及时调整经营方针计划,又有利于加快自身的技术进步。换言之,外资企业上市可以促进其技术“外溢”和国内企业的技术进步。第三,当国内消费和投资需求不足,资本市场徘徊不前时,优质外资企业的上市可能会成为我国资本市场上的亮点和投资者垂青的对象,从而有利于将储蓄导向更有效率的生产领域。这一点实际上强化了我国利用外资的效果。  三、可能产生的负面  第一、由于能够在我国境内上市的外商投资多数都是国外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在业务方面和国外的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之间有着重要的联系,其它公司的某一方面的波动肯定会通过公司之间的贸易、投资等途径传递到国内,这种影响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加剧我国资本市场的震荡和风险。另外,由于外资企业的特殊性和具体经营上的差异性,加上我国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监管水平的落后,对外资上市公司的监管可能比对内资企业的监管更加困难。外商投资企业惯用的转移定价手法很可能会使我国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不排除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在我国境内上市后再抛售股票,达到“圈钱”或套现的目的。在“《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附件里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符合《公司法》等、法规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比例并不低于10%;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发行股票后外资比例低于总股本25%的,应缴回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手续。”这些规定虽然对外商投资企业上市后全部套现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但这些规定本身并无法制止外资上市公司套现90%以内的大部分股票。而上讲,当外资上市公司发现自己的行业前景和盈利能力不佳之后就有将股票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出售给那些不知情的中小投资者的动机。  第三、外资上市公司由于技术、资金、以及规模等方面的优势,不仅在产品市场上对国内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有“挤出”效应,且在资本市场上对国内企业也有“挤出”效应。这种负面影响在外资上市公司为数不多时可能不太明显,但当我国证券市场上外资上市公司的数量达到一定的规模时,国内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劣势地位就会较为显著,外资对内资的挤出效应就不容忽视了。  第四、,我国银行的居民储蓄存贷款有较大的存贷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国内资金较为充裕或存在着过剩。在这种情况下,外资企业上市对引导国内储蓄转化为投资,促进国内建设有着积极的作用。但一旦我国的存款规模发生反方向的变化,国内资金供给紧张时,外资企业上市从国内筹集资金,就有悖于我国利用外资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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