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特殊的货币政策(2)
2016-07-06 01:00
导读:具体而言,估且先考虑对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贷款,对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助学贷款。中央政府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指令商业银行简化相应贷款的
具体而言,估且先考虑对城市居民提供更多的住房贷款,对农村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助学贷款。中央政府可以有几种选择。一是指令商业银行简化相应贷款的审批程序;一是为这些贷款提供担保;一是提供一定程度的贴息。第一种选择似不可行。原因是商业银行已经企业化,中央政府的命令不仅违反市场规则干预到了企业,而且简化程序所导致可能的坏账的责任并不明确。第二个选择应可考虑。缺点是可能会带来道德风险。第三种选择也许是最佳选择,优点是操作简单,责任明确。如果对城市居民以居住为目的(非以纯投资为目的)的购房的贷款,和农村青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以上的教育的贷款给予比如2%的贴息,也许就能增大在住宅和教育这两个领域的货币供给;进而经由这两个领域增大整个社会的货币供给。这种作法一举两得。一方面固然解决了因非常规因素导致的货币供给不足、从而通货紧缩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对因制度转型而带来的对城乡居民的损害进行了补偿。如果我们认为原来的免费分房和免费教育是对城市工人低工资和抑低农产品价格的某种“回报”的话,在住宅和教育的市场化的同时就应对城乡居民以往承受的低收入予以补偿。而直到今天,政府没有什么动作。本文主张的特殊的货币政策恰恰给出了这样一个机会。 那么,最后,钱从何来?答曰:印钞票。在纸币制度下,货币供给量的多少仅取决于经济活动的需求。只要不引起通货膨胀,增加货币供给量就是恰当的。如果社会上存在着如此巨大的货币化需求,提供相应的货币增量甚至是中央货币当局的义务。说它是义务,不仅是说货币当局不应因其货币供给的不足而压抑了社会潜在的生产力,而且在纸币这样一种铸币税含量较高的货币形式下,货币供给量低于所当供给量,中央政府也会有相应的机会损失,即一定量的铸币税收入。假定每年这两个领域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额为6000亿元,中央政府贴息2%;又假定这一政策实行5年,最长的还款期为25年。则货币当局每年因此多发的钞票不会超过600亿元。中央政府因此而增加的收入显然不仅这么多铸币税,这一政策所挖掘的闲置生产力的释放既会变成社会各阶层的新增收入,也会按照法定税率增加中央政府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