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2)
2016-08-22 01:16
导读:4、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以在使企业在增加利润的同时不增加企业的实质性税赋。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4、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以在使企业在增加利润的同时不增加企业的实质性税赋。根据财税(2007)80号的规定,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应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后,企业的实际税负并没有增加,这有利于节约公司的资金。
(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缺点
公允价值的应用虽然有很多的优点,但是在我国应用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能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由于我国相关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公允价值可能难以达到公允,并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尤其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的认定,如计算现金流量折算值时,现金流量的估计、折现率的估计甚至折现期的估计等,都需要加上人为的判断——这就在客观上存在操纵利润的可能。
2、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难以取得。在发达的国家的市场上,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交易都十分活跃,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而在我国,产权和生产要素市场不很活跃、中介机构公信度低、市场执法和管理不严、会计人员素质较低等,相关的公允价值均难以取得。
3、公允价值计量易导致价格波动频繁。在历史成本的计量体系下,资产的价值一般是固定不变的,但是公允价值是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这样固然能够合理地反映资产的当时价值,但是若该项资产价格总是频繁地变动,必然会导致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波动性变化,给投资者的感觉是公司财务发展不稳定。
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实际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据统计,从2007年开始实施新准则以来,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有630家上市公司,但是这些公司绝大多数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了成本计量模式。仅有18家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007年度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22.79亿元,占有此类业务18家公司净利润的2.61%,占所有上市公司净利润的0.23%。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大多数公司并没有采用能使上市公司相关投资业务的业绩获得提升的公允价值模式,却更钟情于继续选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这是值得关注的现象。为什么这个与国际接轨的洋模式从引入至今却坐在冷板凳上?主要存在以下方面的问题: 1、管理层处于谨慎性的考虑。虽然财政部在投资性房地产中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价方式,但是可以看出监管层是不鼓励使用公允价值计价的,这样公司管理层也不愿意当“出头鸟”,以避免被监管层一直“盯着”。
2、国内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难以确定。正如前文所述,国内的评估机制不完善,难以确定一个合理的公允价值。从已经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上市公司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的是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还有几家上市公司选择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关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市场
调查报告,但是由于评估水平的参差不齐,和评估方法及参数的可选择性太大,导致实际的公允价值并不可靠。所以大部分公司仍然采用的是成本模式计价。
3、对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影响较大。当房地产市场较为繁荣的情况下,房地产的价格不断上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可以给企业带来较多的利润,但是由于房地产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在房地产市场萧条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将会大幅缩水,从而导致企业业绩大幅下滑,这样会使得上市公司的业绩波动较大,因此,企业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持谨慎态度。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按照现有的评估模式,投资性房地产的增值金额不会太高。一般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一是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而在现在租售比达到300-400倍的情况下,以租金作为未来现金流量折现而计算出来的现值是远远小于市场价值的;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参照市场价值,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税费相当繁重,包括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契税等等,如果按市场价值作为售价扣除相关税费后得到的评估价格往往比实际的市场价格低一半多,增值幅度远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