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探(2)
2016-10-04 01:03
导读:根据上述情况,仅就公平的角度而言,政府有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持。其中,建立农业保险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
根据上述情况,仅就公平的角度而言,政府有责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财政支持。其中,建立农业保险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必备的项目。
第三,采取积极措施,缩小两极分化,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首先,中国的贫困情况。2002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在625元以下)为2 820万,比上年减少107万,贫困发生率为3.0%[6]。由于各种原因,这些初步解决贫困问题的人极不稳定,返贫率很高。2003年未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80万人[7]。据估计,中国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约占80%[8]。从这一方面来讲,政府应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和医疗保险制度,以缓解甚至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
其次,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情况。统计资料显示,1985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为1.88:1,差距额为407元,到1994年这一比例上升到2.86:1。并且,上述数据仅仅是来自官方统计的显性收入差距,如果加上中国城镇居民享有的大量隐性福利,如住房补贴、医疗补贴、物价补贴和单位内部福利等,城乡收入差距将更为悬殊[9]。仅从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应该调整城乡政策,强调城市的自我发展,降低城市户口的含金量,直至最后取消现存户籍制度。同时,应该尽快建立一套能够与城市社会保障体系衔接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便于农村劳动力在城市生存和发展。
最后,城乡之间的社会保障资源配置情况。“从全国社会保障费用支出的情况来看,占总人数80%的农民,只享有社会保障支出10%左右,而占总人口的20%的城市居民,却占到社会保障费用的90%。从人均社会保障来看,城市居民是农民的20倍以上。”[10]在公共卫生方面,城乡卫生资源分配不当,并且农村卫生投入比例逐年下降。城市、农村的人口数分别约占全国人口的30%和70%,而城市、农村的卫生资源却分别约为80%和20%[11]。“根据全国卫生总费用测算结果,1993年农村卫生费用占全国卫生总费用34.9%,1998年为24.9%,五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199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3 776亿元,其中政府投入587.2亿元,用于农村92.5亿元,仅占政府投入的15.9%。”[11]从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应该加大再分配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农村地区的财政投入比重。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弥补市场失灵,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就是弥补市场失灵所导致的收入分配过分悬殊的一个重要的再分配手段。农业的弱质性和外部性决定了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而农业是中国农村地区的主产业。那么,农民必然是市场经济中的弱势地位。政府必须通过再分配手段来帮助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因此,仅从这一方面来讲,政府需要牢记,农民是市场经济中的弱者,政府有责任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措施,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政府介入社会保障的范围和程度应视不同的社会保障的项目而定。社会救助是指对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无偿提供物质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不仅是人道主义的要求,更是法律赋予国家和社会的一项基本职责。这部分保障责任是国家政府责无旁贷的,即使一些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会提供一些帮助,但这只能是对政府职能的一个补充,而不可能成为主体。因此,在社会救济项目中,政府应该负全责。社会保险是指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险项目中,政府应该结合各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集体和个人一起分担责任。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一点:政府是社会保险的后盾,如果社会保险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政府必须扮演“最后付款人”的角色。并且,政府还必须对社保部门进行监管,以确保社保基金的增值。也就是说,政府要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低收益率。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并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而采取的各种具有经济福利色彩的社会保障制度。现代的社会福利是一项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政策,其提供者主要是政府。从中国传统的城市社会福利的发展可以看到,政府提供与就业相关联的福利制度,各企业或单位均追求为职工提供全面的福利性保障,包括住房、医疗、食堂、托幼、教育、文娱活动等。这种全包型的福利制度,使工资与福利混淆不清,不利于人才在地区、行业之间的流动,而且受到身份限制,是一种不公平的福利制度,不仅加重了财政负担,而且使福利方面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目前政府已意识到传统城市福利的弊病,正逐步将一些福利设施市场化,在财力可行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目前在中国农村,还没有实施覆盖全体农民的社会福利制度,总体上也不具备这样的经济实力。因此,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其财政承受能力,适当提供农村社会福利保障。农业保险是保险人组织农业生产经营者进行风险损失分摊,建立保险资金,对被保险人在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农业生产的外部性和准公共产品性质,以及农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决定了农业保险要由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责任。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