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关联交易监管 保护中小股东利益(3)
2016-11-24 01:08
导读:5. 加强内部监管。对于隐性关联交易,外部人很难得知,这时可以发挥内部人的作用。为此可以成立关联交易监管小组,挂靠监事会,关联交易监管小组
5. 加强内部监管。对于隐性关联交易,外部人很难得知,这时可以发挥内部人的作用。为此可以成立关联交易监管小组,挂靠监事会,关联交易监管小组的负责人应由独立董事担任。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活动,必须经过监事会下的关联交易监管小组2/3以上同意后,才能报股东大会审核,最后报证监会审核。为促使关联交易监管小组的成员认真履行其职责,如果发生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监事应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能自觉地向着规范方向发展。
6. 加强自律监管。我国的证监会和两大证券交易所应成为监督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核心。他们的主要任务为审查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合理,公告、披露的信息是否完整、及时,重大事项是否经过股东大会的批准等。例如我国可借鉴美国的相关做法来构建一张较完善的监督关联交易的法网。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定,投资公司的关联交易由SEC来负责管理。首先,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必须有至少40%的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不经他们的同意不得进行。其次,某些关联交易要首先向SEC登记,只有SEC赞成的交易才能进行。
参考文献:
1.王蕾.我国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会计规范的演进与思考.财会通讯,2002,(10).
2.管强.关联交易内幕.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