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虚拟建设方式推动城市住宅产业化建设(3)
2017-01-18 01:10
导读:第一,完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合理约定支付方式、违约惩罚措施,约束双方行为,提高合同意识,依据合同完成项目,依据
第一,完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责、权、利,合理约定支付方式、违约惩罚措施,约束双方行为,提高合同意识,依据合同完成项目,依据合同处理争议。
第二,成立专门行业机构,规范管理程序,保障二级市场的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实施。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建筑工程发承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贯彻《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并加强分包商职业技能培训。
第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监督机构对二级市场进行有力监督。监督的范围包括对资质批准与审查,建立用工培训制度、合同备案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行业清出制度,并对地方保护的合理性进行审查。
(二)法律保障分包商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调整建筑行业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合同法》第272条规定,禁止分包商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建筑法》第29条也做出了同样的禁止,此处并未对分包进行定义和分类。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如果按其规定,专业工程分包商在分包了总承包商的工程项目后则不能进行劳务分包,必须自行完成所有工作,否则便构成二次分包,如果这样,显然违背了分包行为设立目的,也严重影响了分包商的长期发展。因此,应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分包商的可持续发展,对《合同法》第272条、《建筑法》第29条予以修改,允许二次劳务分包。
《标准化法》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贯彻是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于分清承包商与分包商的责任界限有强制性约束力。因此,对于《标准化法》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修改和完善应从承包、分包的工作范围角度予以细化,明确双方的责任界限,并予以认真贯彻。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五、结束语
房地产行业和建筑行业虽隶属于不同产业门类,但其特征统一于最终的建筑产品。因此,两行业间存在交叉点。住宅产业化主要针对房地产行业提出,但它的实现离不开建筑行业的支持。本文以虚拟建设方式为脉络,以建筑行业的建设为根本出发点,以住宅产业化建设为目标,联系两大行业,提出通过虚拟建设实现住宅产业化建设,将住宅产业化问题转化为虚拟建设问题,并对虚拟建设的实现途径和支持体系进行阐述。
参考文献:
1、金维兴等.21世纪中国建筑业管理理论与实践[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2、何佰洲.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美)H.范里安.微观经济学:现代观点[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4、(美)丹尼,安琪拉.市场经济下的建设管理[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5、田雪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几个问题[N].人民日报,200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