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城乡协调发展(4)
2017-01-19 01:01
导读:2.加速城镇化进程 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去,实现农村城镇化。因
2.加速城镇化进程
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在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时,将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去,实现农村城镇化。因此,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切入点是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本质上是城乡协调发展,城乡居民共同富裕的城镇化。
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首先要以规划为龙头,树立“大规划”新理念,科学编制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要打破过去城乡规划相互独立的老路子,按照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各地人口分布、自然地理、经济状况、历史文化、基础条件和市场前景,体现地方特色。其次,要以小城镇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城镇化步伐。小城镇建设要因地制宜,选择最佳模式,并推行非均衡择优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心建制镇。培植城镇产业,吸引劳动密集型乡镇企业和城市搬迁企业向城镇集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并按照市场经济的办法,吸引各方以多种形式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之成为区域经济文化中心,以城镇的繁荣促进整个农村的繁荣。再次,要以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为契机,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3.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必然还要进一步发展,但要防止规模过大、标准过高的倾向,注意以城市繁荣带动农村发展。要把更多的财力等社会资源用于农村,并更好地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创造条件。
4.创新城乡管理体制
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我们要以改革户籍制度为突破口,逐步调整和改革现行的城乡管理体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积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并在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一视同仁,统筹发展。要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增强乡镇的财政实力,强化乡镇财政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建立健全对乡镇财政的监督管理制度,抑制乡镇财政弱化向公共产品支出的倾向。要配合农村税费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省、市的财政转移制度化、法制化,统筹城乡社会事业的发展。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制度建设不仅要有助于实现城乡经济上的融合,也有助于实现和保障农民政治上的平等。只有建立在平等的公民权的基础之上的政策和制度才具有合法性的基础,也只有公正的具有合法性的制度才可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可靠和持久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伯溪.发展经济的目的、对象和方式[J].中国工商,2004,(8).
[2] 肖文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N].福建日报,2005-11.
[3] 赵保佑.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J].中州学刊,2005,(4).
[4] 田向利.调查与研究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径[N].经济日报,2003-12.
[5] 李京东.和谐社会与科学发展观[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
[6] 袁贵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J].求是,20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