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供应链中作业成本法在供应商选择中的应用(4)
2017-01-28 01:08
导读:(3) 缺陷作业成本:这是由于采购的缺陷而导致的企业发生的额外成本,这和下文将提到的购买原材料的直接成本中的损耗概念是不同的,其意义主要是指
(3) 缺陷作业成本:这是由于采购的缺陷而导致的企业发生的额外成本,这和下文将提到的购买原材料的直接成本中的损耗概念是不同的,其意义主要是指由于购进货物的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的生产延迟;由于购进货物质量缺陷而导致返工、停工待时以及对下游客户的不利影响等。或者说这部分主要是期间费用的概念。
(4) 采购的直接成本,除去交易作业成本中的运费仓储费等,这部分成本的概念只是最直接的价格成本。企业可能取得的成本节约主要在于规模优势,由于绿色供应链目前的规模较小,再加上原材料节约、对原材料的特殊要求,能够购买大量材料取得数量折扣的难度较大。这一优势的取得更多的可能需要依靠长期的战略关系的维护。
绿色战略性供应商成本总体上应该包括以上四个方面的内容,并且其中的首要内容应该是供应商关系维持作业成本,因为在价值链管理的环境下,企业与供应上建立的关系主要有两种:对抗关系、信任关系。在没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一般供应链中的企业多会选择信任关系。在信任关系中,企业和供应商必须建立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通过长时间的沟通达到开放性交流,双方信息共享,风险共担,最终达到双赢的结果。
在绿色供应链中对于供应商的选择以下几种困难:
供应链管理中企业的全面质量控制和JIT (适时生产)等要求,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及时性快速性等因素的要求相当高,并且侧重事前控制;
绿色供应链对采购材料的环保要求、对于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生产条件、仓储条件、运输方式都有所制约。从某种程度来说是要求供应商与厂家一起承担原来所不用负责的社会成本。
我国当前大多数供应商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对其环保的要求,因而在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时,应考虑我国国情,不能盲目地将那些未满足环保要求的供应商排斥在外,应积极与供应商和分销商建立新型的战略联盟关系。核心企业必须意识到, 在现实社会里, 供应商和分销商与自己一样受到严格的环境规则的约束, 一旦某一个供应商由于违反了环保法规被迫关闭, 整条供应链的运作将被迫停止。所以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应当为其他企业提供相应的培训或技术支持,以提高整条供应链的环境管理能力,保证供应链的连续运作。供应链管理某些方面的小小成功会对供应链管理产生巨大的杠杆作用, 标兵企业与供应商的合作正是在利用杠杆效应的积极方面。 四、作业成本法的实用性及模型建立 在绿色供应链的供应商选择中,由于成本构成的特殊性,选择供应商达到成本最优是控制成本非常有效的办法,主要因为通过供应商的选择在制造源头减少成本,优化成本结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一般的学术研究会对供应链中的成本核算方法主要选择目标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两方面。目标成本法更多的集中于对管理上的分析,在绿色供应链成本管理中,无法根据环保要求的增减或其他变化而设定专门的差值项每次进行比较分析。所以,目标成本法更多的适用于供应链中成本的管理方面,在核算绿色供应链的特殊成本构成中并没有特别作用。 (一)作业成本法的实用性
相对于目标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更适合绿色供应链的成本分析,尤其是与供应商特定相关的采购成本:
1. 作业成本法可以将绿色战略采购成本按不同的形成原因归纳开来(我们将其归纳为四种不同的动因)。
绿色供应链成本管理中,原始的成本分析方法并不能深入的将每个动因产生的成本逐个进行分析,并且可能会对特殊环保要求所产生的成本造成歪曲。作业成本法将成本管理从以“产品”为中心转移到以“作业”为中心,成本对象不再局限于单一的“产品”层次而是可以根据不同的管理目的定义不同类型和不同层次的成本对象。其意义不仅在于成本计算的精确性的层面,而且已经深入到价值链重构,乃至企业组织结构设计中。因此,利用作业成本法不仅能够计算出与特定供应商相关的作业成本以进行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而且能够在作业成本法的基础上对这些作业进行优化,最终起到优化价值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