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的制度创新(3)
2017-07-06 01:06
导读:第一,准入制度。准入制度是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行的首要的制度需求。政府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开放的领域,也就是明确哪些公共产品
第一,准入制度。准入制度是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行的首要的制度需求。政府要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明确开放的领域,也就是明确哪些公共产品领域允许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进入;明确进入的条件,也就是明确哪些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可以进入;明确相应的程序,也就是明确设置能够保证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平等竞争的程序,保证进入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如果没有健全的准入制度的支持,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的有效运作只能是一句空话。
第二,保障制度。私人部门进入公共产品治理领域,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产权保护问题。产权保护问题,是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作的带有关键性的制度需求。私人部门投资公共产品的生产,如果产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仅会失去安全感,更重要的会失去投资的热情。私人部门如果不进入公共产品治理领域,不要说会影响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的有效运作、就连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也无法形成。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产品的治理,也需要相应的保障制度保护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否则,民间组织参与活动的合法性可能受到威胁。
第三,调节制度。调节制度就是能够有效调节公共产品市场价格的制度,这也是非常重要的制度需求。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建立起有效调节公共产品市场价格的机制,降低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投资风险,可以使私人部门得到较为长期的收益回报,刺激私人部门进入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积极性。没有合理的公共产品市场价格的调节制度,私人部门的收益回报没有相应的保证,其积极性就会受到影响。民间组织参与公共产品的治理活动,当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有些项目也要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也需要相应的调节制度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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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监督制度。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的有效运作,需要健全的监督制度作保证。监督制度是由内部监督制度和外部监督制度构成的。内部监督制度就是多元治理模式内部不同主体的相互监督,包括政府部门对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的监督;民间组织对政府部门和私人部门的监督;私人部门对政府部门和民间组织的监督。为了使内部监督更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有效的监督制度。外部监督制度就是监督主体来自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的外部。外部监督也是重要的监督形式,为了保证外部监督发挥应有的作用,也需要有相应的制度安排。
第五,评价制度。对公共产品治理绩效要做出合理的评价必须建立合理的评价制度,这也是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作必不可少的制度需求。要建立有效的评价制度,关键是要明确评价的主体、评价的标准、评价的内容和评价的程序,还要明确政府、私人部门和民间组织在多元治理模式中各自的职责,是评价能够有所遵循。
第六,淘汰制度。准入制度解决的是人口的问题,而淘汰制度是解决出口的问题。由于私人部门的逐利性,有可能在获得了某一项目之后,不能很好地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对那些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私人部门,可以通过合理的和合法的程序淘汰出局,以保证多元治理模式的良性运作。
公共产品多元治理模式有效运行的制度需求,决定了制度创新的思路与对策。制度创新必须围绕着制度需求来进行才有意义。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公平竞争,保护产权,是我们进行制度创新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制度创新属于制度变迁的范畴。由于制度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的作用,有可能使无绩效的制度得以长期维持。要进行制度创新必须通过政府等权威力量改变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性质。制度创新还有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就是政府转型,政府要由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完善与服务型政府相适应的制度。必须明确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就是要为市场服务,为公众服务,以保证政府自身形成推动公共支出效率的内在改革动力。通过制度创新用相应的制度保证政府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以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在公共产品治理过程中,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