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他主义:利益博弈的一种均衡(3)
2017-08-11 06:41
导读:既然利他主义是人类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所以,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采取种种措施,强化人们的利他主义行为。一是体现在中,包括家庭、学
既然利他主义是人类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所以,人类社会在发展过程中,必然会采取种种措施,强化人们的利他主义行为。一是体现在中,包括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层面的教育,都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利他主义的教育。二是体现在制度的激励中,社会总要对各种利他主义行为给予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的奖励。三是体现在文化传统中,利他主义文化最容易得到人们的发扬光大。四是体现在宗教中,利他主义精神总是要得到广大信徒们的推崇。
总括上述讨论,得到的结论是:人类理性的要求及利益博弈主客体双方的要求使利他主义具有了一种收敛的趋势;同时,人类对利他主义所采取的种种强化行为又相应增加了这种收敛趋势的稳定性。所以,利他主义实质是均衡,且是人类长期利益博弈的一种均衡。
另外,虽然利他主义最终仍是另一种形式的利已主义,但从全社会角度看,利他主义要优于利已主义。利他主义体现的是长期最优和整体最优,而利已主义体现的是短期最优和局部最优。所以,人类社会应大力提倡利他主义。对此,可采取如下措施:
1.大力加强利他主义教育。利他主义教育,是提高道德存量的一条有效途径,从而也就提高了精神利益的边际效用,这将使均衡点A沿转换线向左移动,从而提高利他主义的实现水平。
2.不断完善制度,强化利他主义的制度激励。这里的激励应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在自由市场中,由于物质财富变现性的提高,从而也提高了物质享受的选择空间和消费效用;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更偏重于物质利益的激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物质财富的变现性低,从而依靠物质财富来提高享受效用的空间不大;所以,这时人们更偏好于精神的激励。针对上述情况,应制定最优的奖励制度体系,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利他主义行为。合理的激励制度体系应体现:(1)实质公正性;(2)执行的有效性;(3)完备性,即应充分考虑到实际生活中的各种情况;(4)平等性,即每个人都应按同一制度体系激励,不存在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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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力提倡利他主义文化体系的建设,尤其应充分重视个人信仰体系的建设。
4.在权力体系中,掌握核心权力的当局者应优先体现利他主义精神。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等等。这种说法的实质是说明当局者在利他主义建设中具有关键作用。这种关键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表率和示范作用。一般情况是人们都想成为当局者,而当局者只所以能成为当局者,很大程度可能与他们的行为有关;所以,当局者的种种表现,就很容易成为人们的模仿对象。二是当局者在制定激励利他主义的制度方面具有主导作用。三是当局者在方面,也会发挥很大的主导作用。
反思人类社会利益博弈的演进路程,利他主义不是终点。如果没有完善公平的制度体系,种他主义只能表现为单向度的利他,只能使“老实人吃亏”。所以,利他主义应向互利主义转化,即各主体间应达到利益的均衡,这里核心是应体现利益配置的“公平原则”。当然,互利主义也不是终点,互利主义只是达到了经济层面的均衡。互利主义应向互利主义 人道的利他主义转变。由于社会上总会存在利益配置的弱者,所以,对弱者而言,应更多给予人道主义的关怀,同时应当为他们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只有这样,才能使经济层面的均衡达到社会层面的均衡,实现真正的“以人为本”的总体利益配置的最优化。从长远来看,利他主义的至高境界应当是:作为目的的利他主义与作为工具的利他主义应当高度统一。这种境界是人类利他主义境界的极限境界。这种境界的实现取决于一系列前提条件的改变,所以,是一个长期过程。
资料:
1、安德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