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设计理论中的激励问题简析(2)
2017-08-12 02:57
导读:前面我们提到,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够提供给代理人足够的激励,否则代理人不会向委托人希望的那样为他工作。那么委
前面我们提到,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是冲突的,因此,除非委托人能够提供给代理人足够的激励,否则代理人不会向委托人希望的那样为他工作。那么委托人要想使自己的期望效用达到最大就会面临来自代理人的两个约束条件,第一个是参与性约束,即代理人接受合同所得的期望效用U1不得小于他不工作时所得的最大期望效用U2,否则合同不被接受;第二个条件则是激励相容约束,即代理人让委托人最满意的努力程度也是给他自己带来最大净收益的努力程度。那么,委托人建立怎样的激励机制才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呢?我们用一个简化的委托——代理模型对该问题进行简述: 首先,代理人工作的得益应不小于其不工作的效用水平,即
s[y(x)]-c(x)≥U2(1)
最苛刻的委托人会设立这样一种激励机制,使代理人刚好愿意参加工作,即使(1)式中等号成立。显然,最优解x*(能让委托人期望效用V达到最大值V*的x*)可通过求解在(1)式约束下的利润y(x)-s[y(x)]的极大值时得到。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参与工作的代理人是否愿意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付出x*的努力水平委托人还不得而知。代理人很可能没有给与真实的信息,而委托人却又无法直接观察到。委托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则必须设定激励机制使代理人发现他努力工作得到的利益大于偷懒时得到的利益。即激励机制必须满足
王妍等:机制设计理论中的激励问题简析s[y(x*)]-c(x*)≥s[y(x)]-c(x)(2)
(2)式对于一切的x取值均成立,这样,代理人只要付出x*的努力水平就能得到最大净收益,也就杜绝了代理人偷懒的可能性,从而达到了代理人的个人利益与委托人的目标相一致的愿望,也就形成了一个成功的激励机制。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三、 激励机制理论与中国经济
激励机制设计理论所包含的思想与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分析、解释中国经济、
政治体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许多问题。比如公有制下国营企业生产公共商品的成本分担、在所谓“大锅饭”体制下如何调动国营企业厂长、职工积极性、医疗改革、国企拍卖、产权判定甚至包括国家干部腐败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均可以通过制定一个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来解决。但是,不可否认,长期以来,激励问题在中国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中国仍有许多经济政策与制度无法满足激励相容约束条件。我国的许多改革制度如医改制度都是在市场体系尚未完善的条件下引入的,激励与竞争机制的缺乏使很多改革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因而,提高我国经济机制激励相容度,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构以调整成员目标使其与制度目标相一致,对我国目前的各项经济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中,最重要的是产权改革,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任何激励机制都难以发挥效用。而随着产权改革的深入,强化经理人的声誉激励,如建立企业家业绩档案、资质认证制度等,完善人才市场的竞争机制等等也就成为了必要,这些措施符合“激励相容”原则,可帮助我国的诸多经济改革达到较为满意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田国强.经济机制设计理论与信息经济学[A].易纲.经济学与中国经济改革[C].上 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2]顾颖.基于创新的机制设计理论发展[J].生产力研究,2004,(03).
[3]薛利敏.查淑玲等.机制设计理论与国有企业的激励问题分析[J].集团经济研究,200 6,(21).
[4]让-雅克-拉丰.激励理论(第一卷)[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