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问题与争议毕业(3)
2017-08-14 01:11
导读:3.操作风险的管理手段 关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手段,《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提取监管资本的要求引起了银行业和一些学者的极大关注,人们关
3.操作风险的管理手段
关于操作风险的管理手段,《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操作风险提取监管资本的要求引起了银行业和一些学者的极大关注,人们关注的焦点除了在于如何衡量操作风险,以便适当地配置监管资本外,更有不少学者产生质疑。
Alexander Muermann(2001)认为,操作风险管理是银行依据特殊目的用于限制资金暴露而进行的特别保险,而监管者的资本要求可能是不必要的,因为在银行操作风险的特殊性质下资本的再分配未必一定能规避像巴林银行这样的重大事件。
Karen Petrou(2001)强调了操作风险管理的两个重点:(1)监管者的作用不应该是利用不明智的风险承担来防范银行个体的失误,相反,他应该防范由于整个行业内薄弱的风险管理造成的系统性银行失误。因此,监管资本并非最佳办法。(2)第二支柱和保险的作用应该是监管者关注的重点,这会促使银行度量自身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进行缓解。Petrou还评论了美国、欧洲和日本银行系统间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导致在欧洲和日本,预留资本准备金成为天然的解决办法。然而,内部控制和良好的度量手段是美国的最佳解决方案。其中,主要差异在于美国的监管水平较高但监管范围较小,只有银行处于监管中。
Charles和Richard(2002)认为,新巴塞尔协议提出的用最低资本要求控制操作风险的方法并不适宜。私人保险和过程监管在控制操作风险方面比资本要求更有效。私人保险有如下好处:将操作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引入市场监管和约束以及具有风险敏感性的保险成本。过程监管则通过要求金融机构在适当的地方采取适当的过程和程序识别、度量、监督和控制操作风险,加强风险控制的私人市场动机。相反,巴塞尔协议中提出的控制操作风险的资本要求并不像私人保险和过程监管一样具有风险敏感性。而且利用过程监管和私人保险可以进一步避免在巴塞尔协议中由于差别对待低风险企业的反竞争效果。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Andrew和Hal(2002)认为,与银行为获取金融回报有意识地主动承担的金融风险不同,操作风险是银行业务不受欢迎的副产品。银行可以在事前采取重要步骤来减轻操作风险暴露,而不是在事后依靠资本准备金来吸收损失。银行管理操作风险时面对的并非风险与收益的权衡,而是风险和规避成本的权衡。规避操作风险的方法也因内部事件和外部事件风险而不同。内部事件风险从本质上讲是内生的,它们来自于内部过程、人员或系统的失误。防御内部事件风险的第一条战线应该是管理控制。银行安全防御操作失误的关键决定因素并不是它所持有的资本水平,相反,如何管理好银行则处于首要地位。即使预留更多资本准备,操作失误照样会发生,交易损失会继续攀升直至资本耗尽。外部事件风险是由企业不能控制的外生因素引起的。因此,外部事件不包括道德风险并且存在互不相关的倾向,这使得它们成为保险的良好对象。对大多数银行来说,保险是防御外部事件风险的第一条战线。在利用保险将风险暴露转移给第三方的同时,银行还可以采取内部手段来减轻外部事件带来的后果。相对于有效的管理控制和保险而言,资本准备至多是银行防御操作风险的次优机制。但荒谬的是,从最低操作风险资本要求来看,资本准备实际上充当了减少操作风险的障碍。因为如果银行必须预留出最低操作风险资本准备金,就无法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管理控制或购买保险以减少操作风险,使其低于与最低资本要求一致的风险水平。
综观前人对操作风险的相关研究,我们发现目前存在以下问题和争议,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
(1)操作风险的界定问题:寻求“共性”还是“个性”?
(2)操作风险的度量工具如何选择?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如何确定一致化的操作风险管理(ORM)基准体系?
(4)如何综合利用监管资本要求、内部控制和保险有效管理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