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效率评价问题的探讨(2)
2017-08-24 05:09
导读:3.证券市场效率是一个多侧面的多种子效率的综合体。如果将证券市场效率内涵仅局限于信息效率和定价效率来评价证券市场,就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证
3.证券市场效率是一个多侧面的多种子效率的综合体。如果将证券市场效率内涵仅局限于信息效率和定价效率来评价证券市场,就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证券市场的全貌。事实上,证券市场效率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多种相互联系且彼此相互作用的子效率体系。如可以从影响范围的角度划分为宏观效率和微观效率;从功能角度分为运营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等等。
二、证券市场效率的评价原则
正因为证券市场效率内涵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评价证券市场效率应当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评价证券市场效率的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从根本上说,由于证券市场属于虚拟经济的范畴,证券市场的效率需要通过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来实现,同时需要从实体经济中得到检验。因此,评价证券市场效率的结果,应当与证券市场的运行和功能发挥程度相一致,与其促进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效应相符。
2.评价证券市场效率应包含但不限于证券市场有效性的综合考察。证券市场效率不仅仅表现为信息效率,市场价格反映信息的有效性并不能完全替代资本市场在资本形成与资源配置方面的效率。因此,对证券市场效率的考察绝不能仅限于基于有效市场的各种信息有效性检验,还应当依据帕累托标准,包括对各种子效率状态的综合考察。
3.证券市场效率评价应当充分考虑各国国情和经济体制特征。证券市场的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是影响证券市场效率最重要的因素。我国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期,证券市场发展到现在才不过16年的时间,正处于迅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证券市场的部分功能受到制度性约束和内部结构不健全影响而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但另一方面证券市场却对我国原来经济体制改革和企业经营机制转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所没有的。尽管按照证券市场有效理论,我国证券市场效率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率的。但实际上,证券市场为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资源动员、优化配置等多元化的巨大促进作用。因此,确定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内涵和评价方法,不能简单地照搬照抄国外的做法,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现阶段的国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证券市场的历史阶段性特征。 三、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的总体评价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1.融资效率迅速提高,达到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
由于股权分置改革大体完成,从2006年6月以后,我国A股市场融资能力和市场承接新股能力明显提高,市场规模迅速增长。2006年,全球新上市股票(IPO)筹资总额为2270亿美元,其中,沪深港三家交易所IPO融资总额超过450亿美元。首次超过美国三家交易所的融资总额,仅次于伦敦证券交易所。2006年,沪深A股市场筹资额(含增发、配股)达2848.7亿元,是历史上筹资额第二高年(2000年)的173%。
2007年初,沪深A股市场总市值突破10万亿元,比2006年初的3.56万亿增长181%,A股市场成为同期全球市场规模增长最快的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化率达到50%以上,如果加上在香港上市的H股、红筹股,则证券化率达到78.9%,超过发展中国家的证券化率平均水平。但与发达国家的证券化率相比仍有差距——后者大都超过100%,美国更高达180%。
2.定价效率水平较低,市场定价机制亟待完善。
高效的资本定价促进资本的形成与配置,因此证券市场定价效率成为衡量市场效率的一个主要方面。从发行市场看,IPO抑价率水平是衡量发行市场效率的主要标准:上市首日IPO抑价率越低,则IPO市场的定价效率就越高。经验表明,各国证券市场上IPO抑价现象普遍存在,适度的IPO抑价率水平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各国的股票市场抑价率幅度在5%—160%不等,成熟市场的IPO抑价率水平为20%以下,而新兴市场的抑价率水平明显偏高。我国A股市场上的IPO抑价率水平则表现畸高,经统计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28日期间,扣除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股,样本的算术平均抑价率高达109.76%。因此,总体上看,现阶段我国A股发行市场定价效率仍然偏低。高抑价率的主要原因在于行政管制使股票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议价能力发挥不足,而根本原因还在于发行制度市场化程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