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农村合作经济调研分析
2017-09-15 01:52
导读:经济论文毕业论文,苏州市新农村合作经济调研分析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关键词:农民;增收;农村经济 摘要:新农村合作经济组
关键词:农民;增收;农村经济
摘要: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原动力,把农民组织起来走向大市场,通过产权收益保障农民稳定持续增收,创新机制走向新的集约化集体化。
通过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通过把壮大主导产业作为创建
和发展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已经形成的规模效应和产业基础,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民走紧密联合和股份合作之路,苏州新农村合作经济为农民的持续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新的增收:新农村合作经济的原动力
(一)组织起来才能获取市场稳定收益
只有符合农民意愿,能够持续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组织和制度创新,才具有强大生命力。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分散经营的模式,决定了农民市场信息不灵,组织化程度低,适应市场的能力差,只能被动接受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只有成立自己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为市场对等的主体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形成为一股强势力量,促使收购商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农产品,保障农民权益,也只有发展合作经济,农村才能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苏州市以促进农民增收为首要动力,积极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把从事同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联结起来,发展规模生产和化经营,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与流通的有机统一,解决了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吴中区东山镇吴巷村是苏州市菜篮子工程定点生产基地。过去吴巷村菜农种植的蔬菜主要靠农户一家一户自产自销,每天凌晨两三点,菜农就要从东山出发,将新鲜的蔬菜运到苏州,市区的每个农贸市场几乎都有吴巷村菜农摆的摊位,菜农十分辛苦,有时优质的蔬菜还要沦为地摊货。吴巷蔬菜股份合作社成立后,合作社进一步扩大了绿色(无公害)产品的种植范围,强化了产品检验检测,技术人员对菜农的蔬菜种植进行分头指导,统一生产标准,菜农种植的蔬菜由股份合作社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营销,合作社在市区各农贸市场建立批发与零售直供点,向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及居民社区进行配送。吴巷蔬菜股份合作社带动了周边3500亩无公害蔬菜的种植和销售,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升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使2000多名菜农从中得益。张家港市凤凰镇150户桃农自发组织成立了水蜜桃种植合作社,采取等级收购,由合作社统一分类包装,以统一的品牌进行销售。通过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品牌等途径,不仅实现了水蜜桃优质优价,更提高了水蜜桃档次,扩大了水蜜桃销路。与过去相比,合作社向桃农收购的价格比桃农自行销售的价格增加了10%以上。水蜜桃种植合作社社员之间信息共享,市场视野开阔,商机灵敏,合作社通过选聘有经验的种植户和村干部担任农民经纪人,让这些经纪人为种植户打开产品销路,及时捕捉新的商机。2007年这批农民经纪人为桃农销售200克以上的等级桃30万公斤,等外桃13万公斤;在苏州市场上,250克以上的精品桃卖到了8元一个,甚至一度供不应求,水蜜桃种植合作社为社员在市场上赢得了稳定的收益。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二)建立起产权收益的增收保障机制
从2001年8月26日苏州市第一家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在吴中区木渎镇原金星村现香溪社区成立至今,苏州农村积极推行股份合作经济改革,几年间,苏州农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成了股民,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到了村民手上。
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制度创新。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清产核资,理清债权债务,摸清集体资产的家底,将集体资产量化到人,明晰产权,建立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经济组织,股份到人,在产权关系上真正体现社员的集体经济产权的主体地位,从根本上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通过界定股权,理顺农民与集体的利益关系,通过按股份配增量扩股,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太仓城厢镇东林联发合作社由东林村、永丰村、群星社区联合投资组建,以建设标准厂房对外出租为主营业务。注册资金150万元,在城厢工业园区东港二期内计划投资4500万元,建造18幢标准厂房约5万平方米。一期7幢标准厂房全部租赁出去后,联发合作社可增加收益300万元左右,其中东林村可增加村级收入150万元左右。欣农联发合作社注册资金1000万元,投资主体为全镇所有14个村(社区),每个村投资占比为5-10%,并由政府提供土地,在西区打造一条商业街。伟阳社区建造18000平方米集宿楼,太丰社区建造4500平方米标准厂房,电站村建造8000平方米厂房,这些项目将使得城厢镇村级集体经济和入股农民收入再上新台阶。到2007年底,苏州市1400多个行政村或社区中,已有987个村或社区组建了社区股份合作社,股民总数达81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73%左右。987个已经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的村或社区,村级总资产共约84.3亿元,其中量化资产68.4亿元,占比超过81%;已进行资产量化、有股份分配的股份合作社共647家,其中已进行红利分配的近300家;在已加入社区股份合作社的81万户农户中,53.6万户已拥有股份。2007年,苏州全市农村可分配收益共9.5亿元,社区股份分红1.96亿元,受益入股农户24.93万户,户均分得约786元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