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试从生命的视野对朱熹宏大的思想体(2)

2013-05-01 18:30
导读:二、; 人性:本体生命的内在转化 ; 生命的发生源于宇宙本体,生命的活动遵循本体原则,生命的实现以本体境界为终极目标,在生命的完成中,作为本体

二、; 人性:本体生命的内在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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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发生源于宇宙本体,生命的活动遵循本体原则,生命的实现以本体境界为终极目标,在生命的完成中,作为本体的“天理”、“太极”、“仁”真正进入人的生命,成为生命的具体内涵。如何把本体世界具体落实到现实世界,把本体生命内化为人的内涵生命,朱熹提出了他的“人性论”。钱穆也指出,“其(朱熹)论性,上承伊川性即理一语,自宇宙界落实到人文界”[18]。实际上,人与宇宙万物皆有“性”,宇宙与人生皆为“理”的派生物,朱熹讲“性即理”在本质上是把生命由本体界落实到现实界。只有在人性上,本体界才真正落实到人文界,本体生命才真正转化为人的内在生命。因此,禀承“天理”的人性构成了生命的具体内涵。

承接张载和二程,朱熹论性,有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等不同称谓。

天命之性又称天地之性、本然之性,它指人所禀受的天地之理。朱熹认为人性即是天理,“性即天理,未有不善者也”(《孟子集注•告子上》),《语类》载:“论天地之性,则专指理言”[19]。由于“理”是最高、最完美的精神实体,它印证到各个具体事物中也是完美无缺的,因此,天命之性是至善的,它的内涵便是仁、义、礼、智等美德,“性者,人之所受乎天者,其体则不过仁、义、礼、智之理而已”(《孟子或问》卷十四),“乾之元亨利贞,天道也,人得之则为仁义礼智之性”[20]。可见,天道的规则——“理”体现在人的生命中就表现为一种先验的道德伦理法则,以此来规定人性,人性便带上了“超、超人类的先验色彩”[21]。这种“天命之性”构成了生命的精神性内涵,它的纯粹性也决定了人的精神生命的理想化,向“天命之性”的精神回归也成为人生追求的终极目标。

然而,天命之性只是性之本体,“性之本体,理而已矣”(《孟子或问》卷十一),它是形而上的先验存在,只有气质之性才是现实的人性。相对于纯粹至善的天理之性,气质之性是包含着理和气共同作用下的人性。朱熹说:“论气质之性,则以理与气杂而言之。”[22] “气”是形而下之器,它决定人的形体,人一旦具备了形体,气质之性也就具备了,“人具此形体,便是气质之性”[23]。气质之性是天命之性的现实安顿处,“天命之性,若无气质,却无安顿处”[24]。故我们日常所说的性皆指气质之性而言,而非天命之性,“若才说性时,便是夹气禀而言。所以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25]。

从朱熹对“气质之性”的规定看,气质之性的内涵应包含专指理言的“天命之性”以及“气”禀而成的人的形体感官欲求。朱熹肯定了这种维护生存所必须的物质欲求,“饥而欲食,渴而欲饮……合当如此者”[26],并认为“饮食男女,固出于性”(《孟子或问》卷十一),这些物质欲求来源于人的生理本能,与生俱有,是人性的基本构成。这似乎是对告子“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孟子•告子上》)的认同,实则不然。朱熹注曰:“生,指人、物所以知觉、运动者而言”,“生者,人之所得于天之气也。……然以气言之,则知觉、运动,人与物若不异也;”告子执著于气而遗其理,故“以人的知觉运动者为性,故言人之甘食、悦色者即其性”(《孟子集注·告子上》)。告子的错误就在于把人性等同于物性,只看到人物之性于“气”上的同,而忽略了人物禀受天理有偏全之异,唯有人才能得天理之全。因此,现实的人性应该是“天理”所决定的精神性与“气质”所决定的物质性所统一。“理”与“气”的合力产生了人的生命,它们以同样的方式决定了现实的人性,人的生命内涵也即为精神性生命与物质性生命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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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统一于人的生命之中,二者缺一不可,“有气质之性,无天命之性,亦做人不得;有天命之性,无气质之性,亦做人不得”[27]。天命之性构成人的精神生命,决定人的本质,人与物的根本分歧在于仁、义、礼、智,也难怪朱熹得出如此结论:“告子不知性之为理,而以所谓气者当之……所以然者,盖徒知知觉、运动之蠢然者人与物同,而不知仁、义、礼、智之粹然者人与物异也”(《孟子集注·告子上》)。气质之性构成人的现实生命,既包含人的精神本性又含有人的物质本性。不过,存在于“气质之性”中的“天命之性”已不再纯粹至善,而是含有“气”的成份的天命之性;这里的物性欲求也不是指纯粹的物性,而是在天理下的物质欲求。

人的生命是物质和精神、理想与现实的统一,气质之性和天命之性相互依存、相互包容、统一存在于生命之中,构成了生命中不可分割的整体。朱熹也常常反驳那种把性分为两截的观点,他说:“大抵本然之性与气质之性亦非判然两物也。”[28]从源头看,“气质之性,便只是天地之性。只是这个天地之性却从那里过。好底性如水,气质之性如杀些酱与盐,便是一般滋味”[29]。天地之性是气质之性的本然状态,二者关系如水之于盐水。在现实中,天命之性便转化为气质之性,“所以说性时便已不是性也”[30],据钱穆考证,这是“朱子晚年新得”,系朱熹69岁以后对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问题之“晚年定论”。钱穆认为,朱熹早年(46岁时)强调“不必把性分作两截看”,“本善之性堕入气质中便熏染不好,此似不必再有气质之性之一名”,晚年则“以两性相对,然言意间显以气质之性为主”[31]。钱穆看到了朱熹对生命认识的发展路径,即由注重精神生命(本然之性)到注重现实生命的精神和物质的欲求,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但是钱穆过分强调气质之性与天命之性之间的差异,从而忽视了二者作为生命内涵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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