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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体知:主体生命的认知与践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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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本源处,以“仁义礼智”为内容的天命之性构成了生命的本质。但是,这些先验的内在原则由于被气质所遮蔽,并不能完全支配人的现实意识。只有通过大量的学习研究和身体力行即朱熹所谓的“致知”与“力行”才能充分发展内在生命的这一倾向,才能拔开迷雾,返回纯粹至善的本然之性,达到“理”的境界。
宋儒常常把知行问题表述为“致知”与“力行”的关系,知行观只是对“致知”与“力行”的简称,它指称人的生命实践尤其是人的道德认知和践履。在这里,“致知”兼指格物致知,朱熹尤指通过格物穷理,达到对“天理”的认识。“力行”则指知识的实行和道德的践履。在朱熹体系中,其“致格物知”注重个体生命的参与、体验和体悟,知识与道德浑然一体,本质上属于一种“体知”的认知途径。
“体知”是指认知的一种特殊途径。从字面上讲,“体”有“亲身体验”或“设身处地着想”的意思,意即“体之于身”的认知方式。在“体知”活动中,主体与客体、道德与知识是和谐统一的。关于“体知”,杜维明先生曾有过非常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在现代中,“知道”与“会”表示两种不同的认知经验。“知道”之“知”是所谓“知道是什么”之“知”,是一种认知;“会”即所谓“知道如何作”之“知”,是一种体验,“体知”是二者的统一。他还用“德性之知”诠“体知”,认为德性之知是内在的体证之知,是从事道德实践必备的自我意识,它是一种体验,一种体知,不能离开经验知识但也不能等同于经验知识。[32]这种体知的自我意识,与张载的“大其心以体天下之物”[33]和程颢的“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34]的观点是一致的。它涉及的不仅是认识论的问题,也是本体论、宇宙论和道德实践的问题,其认识结构为天人合一的结构模式。
朱熹的“格物致知”论作为一种认知活动不证自明,但它能否作为一种“内在体证之知”或作为一种“体验之知”呢?回答是肯定的。
朱熹论格物,最精采的当见于《大学章句》之格物补章:“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所谓“致知在格物”,它是朱熹向外穷理的方法,在朱熹看来,理散在万物,物物各有其理。所谓“豁然贯通”,“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就是在格物穷理的基础上,经过直觉体悟,进入万物一体的“仁”的境界,“穷理”的根本目的就在这里。其实,“致知乃本心之知”[35],“格物”的目的也在于“明此心”,“格物所以明此心”[36]。一切只需向内寻求,心即理,“明此心”即是“明此理”,朱熹认为,“心与理,不是理在前面为一物,理便在心之中,心包蓄不住,随事而发。”[37] “心固是主宰底意,然所谓心者,即是理也,不是心外别有理,理外别有个心”[38]。于是,“格物致知”便转化为一种“内在的体证之知”。然而,朱熹与“心学”的差别在于,他虽然认为理内在于心而为心之“全体”,但也散在万物,万物各有其理,故应内外兼修,诚心正意,“今日格一物,明一格一物”“及其真积力久而豁然贯通焉”(《大学或问》卷二),内与外,天与人,心与理皆合而为一,这也与“体知”的认知结构模式相通。
我们应当看到,在朱熹思想视野里,认知的目的在于为其道德实践服务,“致知”又表现为一种体验之知。朱熹认为,“求仁”的道德实践固然要求“力行”,但是,只有首先通过“致知”,明其义理,才能使其行为合法化,否则就如瞎子行路,在道德实践上陷于盲目性。他说:“实欲求仁,固莫若力行为近,但不学以明之,则有挺埴冥行之患,故其蔽愚,若主敬致知交相为助,则自无此蔽矣”[39]。致知也只有与道德实践相互依存相互协助,人的道德行为才会不致于盲目。所以那种通过认知而得到的“真知”是指能体验能践履之知,“知而未能行,乃未得之于己,此所谓知者亦非真知也。真知则未有不能行者”[40]。
朱熹的“格物致知”具备了“体知”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在本质上二者是一致的。作为一种内在体证之知,“体知”强调的是主体的生命体验和从事道德实践所必备的自我意识。“体知”是一种认知(致知),也是一种力行,一种道德践履。这种认知与力行的结合一方面使得内在的生命意识转化为现实生命意识和道德行为,由内而外,由本体而现实;另一方面,它又向内探求,回归生命本体,体悟天理。于是,合内外,一天人,融汇知识与道德成为“体知”的最终目标,它的实现即是“仁”的境界的获得或“心与理一”的实现。因此,“体知”更多地是对“天理”或“道体”的体认或体悟。朱熹非常重视“体知”的作用,在他的著述中经常可以遇见“体验”“体认”“体究”等话语,如“讲论自是讲论,须是将来自体验。体验是自心里暗自讲量一次。”[41] “体认是把那听得底自去心里重复思绎过。”[42] “学问之道,不在多言,但默坐澄心,体认天理。”[43]并有《体认》诗曰:“虽云道体无形象,形象原因体认生。试验操存功熟后,隐然常觉在中明”。[44] “此个道理,须是用功夫自去体究。”[45]这些术语只是“体知”的另一种表述而已。在这种“体知”与“力行”的紧密关联中,始终贯穿着一种生命的现实意识,它贯通天人、主体与客体、知识与道德,因而,注重生命体验和道德自我意识构成了朱熹现实生命意识的主旋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