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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一个笔误的后果
竹简《老子》甲组: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此章见于今本第六十三章。这段文字中的“大小之多易必多难”一语甚为难解,实由错简所致。我认为,“之”字当在“易”之下,笔误在上耳。全句为“大小多易之,必多难”。此处的“易之”和下文的“难之”、此处的“多难”和下文的“无难”正相对应。“大小”,在此处指大事和小事。“易之”,以“之”为“易”也。
世传本的“大小多少”一句,早已引起人们的怀疑。姚鼐说:“‘大小多少’,下有脱字,不可强解。”奚侗说:“‘大小多少’句,谊不可说,疑上或有脱简。”马叙伦说:“成玄英《庄子逍遥游篇疏》引‘为无为,事无事’两句,‘大小’句姚说是,吴无‘大小’以下八字,伦谓疑是古文注。”但是,此句帛本与世传本完全相同,学者遂以为上述怀疑非是。简本出土后,这个疑案终于可以真相大白了。原来此处不但有脱简、衍文,而且有错简、误字。
窃以为,正是简本的笔误,造成了今本的混乱局面。也就是说,原文“大小之多易,必多难”实难解释,故今本删“之”字,并将“大小”、“多易”分读,增“多少”于“大小”之下以足句,且敷衍“报怨以德”云云于其后,又把“多易”属下句“必多难”读。如此等等,几至面目全非。
今本的“报怨以德”与上下文没有瓜葛。同简本对照,方知此乃飞来之物,本属乌有。马叙伦云:“‘报怨以德’一句,当在七十九章‘和大怨’上,错入此章。”严灵峰云:“此四字,应在‘安可以为善’句上,并在‘必有余怨’句下;文作:‘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验之简本,他们关于此句错简的推断是完全正确的。
“报怨以德”同儒道两家的关系,是学术界时常讨论的一个问题。流行的看法认为,一方面,这是道家的思想,主要根据就是《老子》载有此语。另一方面,孔子持有不同的主张,主要根据是《论语·宪问》的一段记载:“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我以为,仅依这段记载作出判断是片面的。人们在讨论这个问题时忽略了另一段相关的记载。《说苑·权谋》:“孔子曰:‘圣人转祸为福,报怨以德。’”那么,如何看待这两段看起来互相抵牾的记载呢?其实,孔子因材施教,他在不同的情况下、对不同的对象常发出看起来很不一致的议论。这种现象《论语》可以为证:
子路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如之何其闻斯行之?”冉有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公西华曰:“由也问‘闻斯行诸’,子曰‘有父兄在’;求也问‘闻斯行诸’,子曰‘闻斯行之’。赤也惑,敢问。”子曰:“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先进》)
因此,“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和“报怨以德”都是孔子的话,都是儒家的思想。
按照严灵峰先生的见解,“报怨以德”本来在今本七十九章。我认为,文中“安”字当解作“何”,全句读作“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依此,“报怨以德”不但不属道家思想,而且为今本作者所抨击。这就对了!今本《老子》六十七至八十一章皆不见于简本,悉太史儋所增。这个时候儒道的对立已经形成,太史儋“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之论,正是针对儒家思想而提出的。
今本此章中间多出一段:“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此段思想与本章完全不符,而与甲组“其安也,易持也”一章(相当于王本第六十四章上段)相当一致。所以此段的出现有两种可能。一是对本章作出了错误的理解发挥,混入经文;二是本为对彼章的解释发挥,误置于此。
至于今本的“夫轻诺必寡信”一语,更与本章主旨不符,必为后人妄加。
三 一字之证
竹简《老子》乙组:
唯与呵,相去几何?美与恶,相去何若?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
此章见于今本第二十章上段。“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帛本作“人之所畏,亦不可以不畏人”,王本作“人之所畏,不可不畏”。在简本出土之前刘殿爵曾指出:“今本的意思是:别人所畏惧的,自己也不可不畏惧。而帛书本的意思是:为人所畏惧的--就是人君--亦应该畏惧怕他的人。两者意义很不同,前者是一般的道理,后者则是对君人者所说有关治术的道理。”[1]那么,此处本来应该是讲一般道理的,还是讲治术的?从上文看,显然是讲一般道理的。因此,帛本衍“人”字。
然而,帛本又是何以衍此“人”字呢?在简本出土前,这个问题是无法解释的。原来,在简本中,此章本来下接“人宠辱若惊”一章(今本第十三章)。太史儋在重新编纂老聃书时,将这两章分开。在这个过程中,此章把本属下章第一字的“人”字一同带走,造成帛本的样子。但此“人”字毕竟致使章义阻隔,故世传本又删“人”字。
我这样解释有两个重要的旁证。一是,从竹简图版看,此处正有句读,“人”字属下读。这就是说,一定是帛本将“人”字错抄到本章。二是,从用韵看,本章开始两句“呵”、“何”为韵,歌部;中间两句“恶”、“若”为韵,铎部;最后两句是“畏”、“畏”为韵,微部。如末字为“人”字,则失韵。
过去我曾指出,太史儋书“唯与呵,其相去几何”(依帛书乙本)章将本为简本其上一章末句的“绝学无忧”一同带走,造成千古疑案。现在看来,不仅如此,它还将本为简本其下一章第一个字的“人”字也一同带走,成为其末字。也就是说,在太史儋书中,此章增头又加尾,另外两章反而或少头,或缺尾。
因此,这个“人”字,又为简本早出说增添了一个铁证。
四 经文辨真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流传过程中,经典原文常常发生讹变,后代注文混入经文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通过校读竹简《老子》,笔者对此体会尤深,兹略举数例。
其一,竹简《老子》甲组:
以道佐人主者,不欲以兵强于天下。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果而弗伐,果而弗骄,果而弗矜,是谓果而不强,其 事好〔还〕。
该章见于今本第三十章上段和中段。各本的最大不同,首先表现在语句的增减上。王本的“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四句,帛本只有前两句,且有异文,而简本一句也没有。七十多年前,梁任公就对这四句话深表怀疑:“这一类的话,像是经过马陵、长平等战役的人才有这种感觉,春秋时虽有城濮、鄢陵……等等有名大战,也不见死多少人,损害多少地方,那时的人,怎会说出这种话呢?”[2]这是梁氏提出《老子》作于战国之末的一条重要论据。验之简本,可以说他的怀疑不是没有道理的。但只可以说这四句是后人增入的,不能据此推断《老子》全书晚出。将帛本和王本比较可以知道,这四句话还不是同时增入的。我想,帛本的“〔师之〕所居,楚棘生之”两句,本来是对经文“不欲以兵强于天下”一语的注释发挥,混入正文;而王本的“大军过后,必有凶年”两句本来又是对“〔师之〕所居,楚棘生之”两句的注释发挥,后来也混入正文。
各本的不同,还表现在语序上。“其事好还”一句,今本居“不以兵强天下”和“师之所处”之间。蒋锡昌说:“此谓用兵之事,必有不良之还报,下文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过后,必有凶年’也。”注家多持此说。顾名思义,所谓“好还”,犹今言“好报”,怎么可理解为“不良之还报”呢?以简本观之,方知此句错简。此句本来在“是谓果而不强”之下,义为“果而不强”,必有好报。
其二,竹简《老子》甲组:“临事之纪,慎终如始,此无败事矣”。此章丙组重出,作“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之”。这段文字见于今本第六十四章下段。甲本作“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1111”,乙本作“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而败之。故曰: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王本作“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可以看出,甲组同丙组以及各今本差异较大,而丙组同各今本大同小异。
除“此”字丙组和各今本作“则”、“慎终如始”前无“故”或“故曰”等字样外,甲组同丙组、各今本的主要差异是,“临事之纪”一句,丙组和诸今本皆无;相当于丙组的“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之”两句,各今本皆有,唯甲组无。
丙组和各今本之间也有一些差异。一是句序不同。丙组“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两句在前,各今本后置。二是文字不同。丙组的“人之败也”一句各今本作“民之从事也”(王本无“也”字)。丙组的“其且成”甲本作“其成事”,乙本作“其成”,王本作“几成”。三是文字增减不同。“慎终若始”前甲本有“故”字,乙本有“故曰”二字,丙组和王本皆无。
细心揣摩这些情况,依稀可见各本的演变过程。“人之败也,恒于其且成也败之”二句本来是“临事之纪,慎终如始”二句的注文,一变而为丙组的正文。在此过程中,夺“临事之纪”句。因其本为注文,固然要在本来的正文之后。然它毕竟是前一句的注文,难避重复之嫌,故再变而为帛本的样子,即于“慎终若始”之前增“故”或“故曰”字样,并颠倒句序。在此过程中,改“人之败也”为“民之从事”,“其”下夺“且”字,甲本“成”下更涉上衍“事”字。这样看起来“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由“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推导出来的结论,好象天衣无缝了。不过,如再进一步推敲,“且”字脱漏,遂使“恒于其成而败之”一语本身就蕴含抵牾,既已“成”矣,何言“败之”?作者之意,显然是事情将成时而“败之”。故王本改“其”为“几”,并删“故”或“故曰”等字。历此三变,经文已大不一样了。
其三,竹简《老子》甲组:“化而欲作,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知足。知〔足〕以静,万物将自定。”此段见于今本第三十七章。帛本重“镇之以无名之朴”七字,王本只重“无名之朴”四字,简本此处无重文。易顺鼎云:“《释文》大书‘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十四字,则今本重‘无名之朴’四字,乃涉上文而衍。”高亨早年亦主此说,云:“‘无名之朴’四字,则文义隔阂,今据删。”高氏晚年,改变初衷,谓:“易说固有征矣,但余疑此文当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转写脱去‘镇之’二字耳。”帛书出土后,其经文正与此说相符合,学者遂以为定论。但简本的出土,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问题。愚以为简本“夫亦将知足”的“夫”字,正指“镇之以无名之朴”,也就是说,此处不必重“镇之以无名之朴”七字,而重“无名之朴”四字,文义就更差了。简本“亦”字使“夫”字所指更为明确,帛本夺之,或为重“镇之以无名之朴”的缘由。依此,易氏和高氏早年之论确为卓见。
另外,简本“知足”,帛本作“不欲”,王本作“无欲”。今按,“知足”义长。以“不欲”或“无欲”来对付“欲”,匹夫之见也,大思想家老聃何以至此!
其四,简本甲组“〔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邦观邦,以天下观天下。”此段见于今本第四十一章,其前有“以身观身”一语。“观”的主体是个人。对于某个主体来说,“家”、“乡”、“邦”、“天下”都是客体、对象。所以某个人站在“家”、“乡”、“邦”、“天下”的角度分别“观”之,完全讲得通。但站在自身的角度“观”自身,站在主体的角度“观”主体,就难讲通了。故简本没有这句话乃《老子》之旧。
今本增出的这句糊涂话,真让注家大伤脑筋。无奈,只好曲解了。如林希逸注:“即吾一身而可以观他人之身”;陈鼓应注:“以自身察照别人”。“身”只谓自身,安可指他人?在古汉语中,是用“人”字来表示与自己相对的他人的。因此,老子如果想表达上述注家所说的意思,他老人家一定会说“以身观人”,而绝不会说“以身观身”。或受此语的误导,注家对以下各句也多误解。如林逸希注:“即吾之一家而可以观他人之家,即吾之一乡而可以观他人之乡”;陈鼓应注:“以自家观照他家,以我乡观照他乡”等等。
其五,简本丙组:
太上下知有之,其次亲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安有不信?犹乎其贵言也。成事遂功,而百姓曰我自然也。故大道废,安有仁义?六亲不和,安有孝慈?邦家昏乱,安有正臣?
本章相当于今本第十七、十八两章。“正臣”,帛本作“贞臣”。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云:“贞,……假借为正。”子夏《易传》:“贞,正也。”因而,帛本的所谓“贞臣”,也就是简本的“正臣”,正直之臣也。王本改为“忠臣”,另有隐情,参见下文。
“故大道废,安有仁义”一段,“安”字可作二解。一,“何”也;二,犹“于是”也。从语言上看,二解均通,但经义完全相反。欲求真解,不可不略加辨析。
以后人之见,“仁义”、“孝慈”为儒家所倡导,它们是否亦为老子所认同,学者心存疑虑,所以不妨暂且搁置。但是,“正臣”却是个中立概念,任何一个学派也不会否定它的。既然老子肯定“正臣”,我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老子一定同样肯定相同句式中的“仁义”、“孝慈”。如果我们再参之以甲组“绝伪弃作,民复孝慈”一语对恢复“孝慈”的追求,就更加确信这种推论了。看来,这三个句子中后半句“安有”之下的概念悉为老子所肯定,而其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显然为老子所深恶痛绝,所以上半句与下半句之间只能是转折的关系。换言之,“安”字只能解释为“何”。
另外,本章的主要意图是讨论君主和臣民的关系。所谓“信不足”,是就君主对臣民而言的。因此,“信不足”与下文的“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云云应该是一回事。如果说君主不信任臣民,以至“邦家昏乱”,便不会有正直之臣,那是合情合理的,因为一个正直之臣是不会和一个昏君合作的。昏君身边多佞人,这已被无数次历史事实所证实,深察宫廷内幕的史官老聃怎么会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也不知道呢?他怎么会说出“邦家昏乱”,“于是”“有正臣”这样的糊涂话呢?这又一次说明,“安”字只能解释为“何”。
此段帛本同简本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多出“智慧出,安有大伪”一句。此语之舛迕,令人惊诧!诚然,其上半句“智慧出”同其他三句的上半句“大道废”、“六亲不和”、“邦家昏乱”一样,亦为老子所病痛,但是,其下半句“安有”之后的“大伪”,却与相同句式中的“仁义”、“孝慈”、“正臣”相违千里!可见是语必为浅人妄增。
除此语之外,帛本与简本基本相同。甲本“安”写作“案”,二字音同义亦通。学者多将帛本的“案”和“安”释为“于是”,以上文辨析观之,大谬。
帛本的粗陋抵牾,足以让研读《老子》者深感不安。于是王本干脆把“安”字统统删掉,将“仁义”、“大伪”、“孝慈”等等一律打倒。如此可起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大大消解了帛本的矛盾。另一方面,也对儒家放了一支冷箭。就这一点看,此举一定是后世道家为了反对儒家所为。在他们看来,象“大伪”和儒家所提倡的“仁义”、“孝慈”固然可以弃之而后快,但如果连同“正臣”(“贞臣”)一起抛掉,岂不有害天理!故不得不偷梁换柱,以“忠臣”代之,反正“忠”字也是儒家的重要范畴。
其六,简本丙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故曰兵者……得以而用之,恬淡为上,弗美也。”此段见于今本第三十一章。
“故曰兵者”以下缺文可容六字。王本作“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甲本作“非君子之器也,11不祥之器也,不”,乙本作“非君子之器也,兵者不祥1器也,不”。所以,简文此处有两种可能,一是“非君子之器,不”,二是“不祥之器也,不”。李零先生补作前者。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1]刘殿爵:《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初探》,《明报月刊》1982年9月。
[2] 梁启超:《论〈老子〉书作于战国之末》,见《古史辨》第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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