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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在「孔子2000網站」投稿了一篇〈《上博(四)?曹沫之陣》劄記〉,事後再三琢磨,覺得其中可以有修改及補充的地方,故仍以舊文三則為內容,成此拙文,請諸方家指正:
(一)
簡46下+33「卒欲少以多。少則惕(易)(△1),(△2)成則易【46下】治,果勝矣。」[1]本簡內容李零先生說「卒欲少以多,疑指卒欲少而精,以質量彌補數量」,[2]說應可從。次句「少則易△1」,對於「△1」,李零、陳劍二先生均指出此字左從「車」,右從楚簡用為「察」、「湣埂ⅰ父`」等之字之聲符,讀為何字待考。[3]李銳先生則直接讀作「察」。[4]
建洲案:「△1」或許可讀為「潛」,從紐侵部;而「察」古音初紐月部、「湣骨寮~元部,彼此聲紐相近。韻部則徐在國先生指出侵月二部字音亦有關,如「」(洲案:《說文》:「他念切」,古音透紐侵部)字,《說文》有三種讀音,其中一種讀為「誓」(月)。從「」得聲的「」也屬月部。[5]「潛」是表示動作在暗中或私下進行的。[6]古籍中常見「潛師」一詞,如《左傳·定公二年》:「吳人見舟于豫章,而『潛師』于巢。」《左傳·文公七年》:「訓卒,利兵,秣馬,蓐食,『潛師』夜起。」《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左傳·昭公十七年》曾記載:
令曰:「魴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戰于長岸,子魚先死,楚師繼之,大敗吳師,獲其乘舟餘皇。使隨人與後至者守之,環而塹之,及泉,盈其隧炭,陳以待命。吳公子光請於其眾,曰:「喪先王之乘舟,豈唯光之罪﹖眾亦有焉。請藉取之以救死。」眾許之。使長鬣者三人潛伏於舟側,曰:「我呼餘皇,則對。師夜從之。」三呼,皆迭對。楚人從而殺之。楚師亂,吳人大敗之,取餘皇以歸。」[7]
這是少數人利用暗中進行的某種行動來達到出奇制勝的實例。相同情形亦見於古代兵書中,如《吳子·應變》:
武侯問曰:「若敵眾我寡,為之奈何?」起對曰:「避之於易,邀之於阨。 故曰,以一擊十,莫善於阨;以十擊百,莫善於險;以千擊萬,莫善於阻。 今有少卒,卒起,擊金鳴鼓於阨路,雖有大眾,莫不驚動。故曰,用眾者 務易,用少者務隘。」[8]
《六韜·少眾》:
武王問太公曰:「吾欲以少擊眾,以弱擊強,為之奈何 ?」太公曰:「以少擊眾者,必以日之暮,伏以深草,要之隘路。以弱擊強者,必得大國之 與,鄰國之助。」武王曰:「我無深草,又無隘路,敵人已至,不適日暮; 我無大國之與,又無鄰國之助。為之奈何?」太公曰:「妄張詐誘,以熒惑其將,迂其途,令過深草;遠其路,令會日暮。前行未渡水,後行未及舍,發我伏兵,疾擊其左右,車騎擾亂其前後。敵人雖眾,其將可走。」[9]
意思是利用虛張聲勢當方法來迷惑對方的將領,還有發動伏兵來攻擊敵軍。這些都是需要事先暗中部署完成的。可見簡文讀作「少者則易『潛』」應該是可以的。
另外,也可以發現在敵多我寡的情形下,要達到奇襲的目的,我方的行動也必須準確快速,必須使用游擊戰,引誘敵人到險惡的地方,才能一下讓敵人「迂其道」,又讓敵軍「遠其路」,也才能「疾擊敵人左右」。如此看來似乎也不排除讀作「遷」。「湣构乓羟寮~元部;「遷」,亦清紐元部,雙聲疊韻。所以「少者則易遷」,大概是說士兵雖少,但是遷徙迅速,方便迂迴作戰,能達到出奇制勝的效果。《吳子?料敵》:「凡料敵,有不卜而與之戰者八:一曰疾風大寒,早興寤『遷』」,[10]可見軍隊的移動是可以用「遷」字的。
其次,「△2」字李零先生隸定作「圪」,無解釋詞義。[11]陳劍先生贊同其說,並釋讀作「壘?」。[12]陳斯鵬先生則隸定作「垖」,讀作「管」,並標點作「少則易轄垖(管),成則易」。[13]李銳先生贊同其說,但讀作「」,標點則同李零先生「少則易察,垖()成(盛)則易」。[14]
建洲案:仔細觀察「」偏旁,其右下有突出的筆劃,與一般「」作(官,《包山》5)呈封閉形並不相同,可見釋為「」是可以保留的。筆者以為「△2」應該從李零先生隸定作「圪」。其字形偏旁與《上博(三)·周易》44「气(汔)」作完全同形,加上《說文》有「圪」字(十三下八),亦證明釋讀的正確。「圪」,《說文》曰:從土气聲,陳劍先生讀作「壘」,筆者以為或許讀作「既」,楚簡的「氣」,通常寫作從「既」從「火」。「△2成」,即「既成」。結合上句,這裡的意思,我們稍加潤飾大概是說:「士兵人數少,則容易暗中進行出其不意的軍事行動。已經成功部署則容易控制戰爭的結果,最後果然成功了。」或是說「士兵人數少,則容易調度移動,已經成功轉移陣地則容易控制戰爭的結果,最後果然成功了。」
(二)
簡27+29「君如親率,【27】必訋(約)邦之貴人及邦之可(奇)士(△1)卒,吏(使)兵毋復。」[15]又簡37上「民者毋(攝)爵,毋△2軍」。李零先生指出:「第一字(△1)又見於下第四十一簡,正始石經(《左傳·隱公元年》正義引)、《汗簡》第二十六頁背、《古文四聲韻》卷一第二十四頁正並以為古文『虞』字。這裡疑讀為『御卒使兵』。」[16]陳劍先生則以為讀作「御」尚不能確定。[17]陳斯鵬先生讀簡29為「從」,讀簡37上為「禦」。[18]
建洲案:上引李零先生文中「四十一簡」應易為「三十七簡」。其次,「虞」作「」在其他異文亦見的到,如《尚書?西伯戡黎》「不虞天性」,「不虞」敦煌本作「弗」。[19]又如偽古文《尚書·君陳》的「師虞」,內野本作「師」。[20]簡文「△1」、「△2」作四「人」形,但是傳鈔古文「虞」作「」,所從偏旁似乎不是「人」形,如《汗簡》就歸在「入」部之下。[21]又如《郭店·緇衣》 34「」,右旁與「」同形,整理者隸作「偮」,[22]但是《戰國文字編》及《楚文字編》均釋為「十咠」。[23] 劉釗先生似乎也不同意該字隸作從「人」形。[24] 而且「虞」寫作「」有點無法想像,恐怕是通假字。段玉裁在《說文》「旅」字古文「」下說:「《左傳》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正義》曰:隸書起於秦末。手文必非隸書。石經古文虞作,魯作,手文容或似之。」[25]、季師旭昇、林素清先生均認為「」字疑「旅」字古文之形訛。[26]而「旅」字下正從二「人」之形。如此說可信,則「」的確本從「人」形,而可與本簡「△1」、「△2」相對應。換言之,「△1」、「△2」或許是「旅」字。簡29「邦之奇士△1卒」中,「△1卒」應該是個詞組,李零先生讀作「御卒」。「旅」(來魚);「御」(疑魚)聲音關係如同「旅」與「虞」(疑魚)。雖然文獻中似乎未見「御卒」一詞,但是我們懷疑這或許是互文的用法,因為文獻上有「御士」、「奇兵」的說法。前者如《左傳·僖公二十四年》:「以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後者如《尉繚子·制談》:「奇兵捐將而走」,而「兵」、「卒」義近,說成「奇卒」意思相去不遠。筆者另一考慮是將「△1」讀作「武」(明魚),與「旅」(來魚)在聲音上是複聲母、疊韻。「武卒」,見於《荀子?議兵》:「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漢書?卷二十三·刑法志》:「齊愍以技擊強,魏惠以武卒奮,秦昭以銳士勝。」漢陳琳〈檄吳將校部曲文〉:「都城屠於句踐,武卒散於黃池。」至於簡37上「毋△2軍」,「△2」是動詞,李零先生讀作「御」[27]似乎可從。
要說明的是以上的推論都是建立在將「△1」、「△2」釋為「旅」字的基礎上。不可諱言,這樣的字型與一般所見的「旅」有段距離,[28]是否真是「旅」字,還有待將來的材料來論斷。[29]倘若我們同意「旅」字有這樣的省簡方式,則陳斯鵬先生釋「△1」為「從」,似乎也不能排除其可能性。而且文獻上有「從卒」這樣的用法,如《墨子·號令》:「從卒各百人」[30]、《莊子·盜跖》:「盜跖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31]但是我們考慮到將「△1」讀作「從」,從紐東部,再將「△2」讀作「禦」,疑紐魚部,聲韻關係似乎不是那麼密切,所以暫不取此說。
(三)
簡37-38「又戒言曰:牪,爾正;不牪,而或興或康以【37下】會。故帥不可思(使)牪,牪則不行。」此句不易了解,筆者嘗試臆解,聊供參考。《吳子·論將》:
吳子曰:「凡戰之要,必先占其將而察其才。……其將愚而信人,可詐而誘;……」武侯問曰:「兩軍相望,不知其將,我欲相之,其術如何﹖」
起對曰:「令賤而勇者,將輕銳以嘗之,務於北,無務於得。觀敵之來,一坐一起。其政以理,其追北佯為不及,其見利佯為不知,如此將者,名為智將,勿與戰矣。若其眾讙譁,旌旗煩亂,其卒自行自止,其兵或縱或橫,其追北恐不及,見利恐不得,此為愚將,雖眾可獲。」[32]
此段似可作為釋讀的參考。首先是「牪」字筆者懷疑可能是屬於「同符合體字」,[33]簡單說就是「牛」的繁體,或可讀作「愚」。「牛」,疑紐之部;愚,疑紐侯部。雙聲,韻部有相通的現象,如《莊子·大宗師》:「彼以生為附贅縣疣」,《荀子?宥坐》楊倞《注》引「附」(侯部)作「負」(之部)。[34]《禮記·樂記》:「坏牆垣。」《呂氏春秋·孟秋紀》:「坏」(之部)作「付(從土)」(侯部)。[35]《史記·大宛列傳》:「烏孫、侖頭易苦漢使矣。」「侖頭(侯部)」,《漢書·李廣利傳》作「侖臺(之部)」。[36]而且《管子·地數》:「夫玉起於牛氏邊山。」王念孫《讀書雜誌》:「『牛』氏當作『禺』氏。見〈國蓄〉、〈揆度〉、〈輕重甲〉、〈輕重乙〉四篇。」[37]更是重要例證。由上引《吳子》來看,當個將領絕不能是「愚將」。其次,「正」,筆者原讀作「征貢」。但考慮到上文簡62「毋尚獲而尚聞命」,沈培先生解釋為「以聽命爲上而不以俘獲多少爲上」,[38]則「正」似乎不排除讀作「定訌」。正,章紐耕部;定,定紐耕部,聲近可通。《老子》三十七章「無欲以靜,天下將自定。」漢帛書甲本、乙本「定」作「正」。《管子·小匡》:「君若欲正卒伍。」《漢書·刑法志》引「正」作「定」。[39]又如〈昭王與龔之〉簡7「定冬」,陳劍先生讀作「正冬」。[40]「定」在這裡是「一定」的意思,用法如同《史記·項羽本紀》:「項梁聞陳王『定』死,召諸別將會薛計事。」而「」讀作「訌」,二者同從「工」聲,故得相通。「訌」有爭吵、潰亂的意思。[41]《詩·大雅·召旻》:「天降罪罟,蟊賰扔彙!埂睹珎鳌罚骸赣彛瑵⒁病!埂多嵐{》:「訌,爭訟相陷人之言也。」孔穎達《正義》:「又內自潰亂,相陷以罪人也。」這裡的意思是說,假如君王你派遣愚將的話,那些士兵一定會爭吵、潰亂,而無法聽命於上,此與上面簡62呼應。這也跟上引《吳子·論將》:「其眾讙譁,旌旗煩亂……此為愚將」相呼應。其三,「或興或康以會」,「興」有事情剛開始發生的意思,如《呂氏春秋·孝行覽·義賞》:「姦偽賮y貪戾之道興」。《史記·樂書》:「逆氣成象,而淫樂興焉。」可以引申為「少數」。而「康」則有繁盛、廣大的意思,《爾雅·釋宮》:「五達謂之康,六達謂之莊」、《史記·騶奭列傳》:「為開康莊之衢」,可以引申為「很多」。「會」應該有會合、聚會的意思,如《上博(二)·容成氏》52「以少『會』諸侯之師」。「或興或康」就字面來說,大概是說來歸附或會合的人數「或少或多」,這應該是個偏義副詞,重點在「康」。意思是說如果是個「智將」的話,士兵都會來歸附他。而「行」,筆者同意李銳先生所說「《廣雅·釋詁二》:『行,陳(陣)也。』」[42]整句話可釋為「……又戒言曰:愚,爾定訌;不愚,而或興或康以會。故帥不可使愚,愚則不行。」意思大約是說:「……又告誡說:如果是愚將,那些士兵一定會爭吵、潰亂,(不聽上面的命令)。如果不愚笨的話(智將),士兵會大量來歸附他或與他會合。所以不可使用或派遣愚笨的人擔任將軍,愚將會讓陣列潰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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