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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是人性的产物,然而人性道德常以非人性表现为另一种人性的生存道德,不同的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认识和道德现象,中国创作形象生动地展现了道德的相对性、变异性及其原因、条件与相关因素。从而把人们带入丰富的思想认识世界,拓展了道德描写本身的精神价值取向。
[论文关键词]道德;变异;文学;价值
从“五四”运动时起,人们就张扬旗帜,高喊反对旧道德。以后人们又在反复的动荡中形成僵化的“阶级道德”模式及由此生发的讨厌道德说教的。于是,从道德视角审视中国现代文学描写中的丰富精神价值的论著寥寥可数。现在,西方文论研究具有明显的伦理转向,我们和谋求健康和谐发展的社会、道德问题又重新引起了重视。那么文学世界所描写的道德的精神价值是不是也应有一个开拓呢?
认为,世界上没有什么永恒的、普遍的最高道德原则,也没有绝对的善恶本身。一种道德,一种习俗和由此而来的感觉或观点都首先是产生于现有的生活条件,违犯所形成的道德就是不道德。善恶、道德这些概念纯粹是相对的,并随着社会生活状况的改变而改变。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社会群体、集团,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同一民族、同一群体、集团,在不同的时期也有不同的道德观念。对任何时代、任何地域的人都普遍适用的道德根本不存在。用这种观点考察中国现代文学现象,我们就会发现,文学的道德描写具有变异性和相对性,这诚然和作家主体意识、认识能力相关,如30年代中国文坛上人性与阶级性的论争即属于此。然而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社会生活的状况渐渐改变了人们的道德观念。一方面,随着历史的前进,总有一些东西不适合新的生产关系和现实生活状况,我们反对旧的、丑的道德观念的路程还很漫长;另一方面,在新道德形成之时,新的不适应社会生活状况的丑恶道德也还会滋长,这需要多方面的思想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道德识别、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因此。中国现代文学世界中具有相对性与变异性的道德描写,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扩大人们对于精神价值的考察视野。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相对性来说,人们总以为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性离不开人的自然性。而人性是道德的基础,道德是人性的产物。然而人性道德常以非人性表现为另一种人性的生存道德。如艾芜《山峡中>的那群盗马贼,在暗无天日的社会,被迫铤而走险,魏老头为首的强盗,把受伤的同类小黑牛抛人呼啸怒卷的江水……,在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心狠”,才是他们的道德。如果心慈手软,累及更多的同类被害,那才是不道德!单纯地看,残害同类,从全社会或全人类的道德观来说,是不道德的,然而从他们生存的群体状况来说,这是对更多人的生存负责的无奈的道德行为。如果把群体放大到民族中去,我们会看到施蛰存的小说《将军的头>,其中吐蕃血统的大唐武官花惊定受命征讨吐蕃人,于是血统感情、宗族观念与忠君道德发生强烈冲突。从冲突的角度看,道德与不道德,存在着相对的理解。再放大到国家,我们说背叛民族、背叛国家是不道德的。可是,我们的包括《烈火金钢》在内的文学作品,把抗日战争中反战的“日本人”,看作符合道义精神的体现者。也许对于日本民族来说,无论怎么样,枪口对向自己同胞,都是不合道德的“败类”。阶级、政党各有自己的道德规范。如果中国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完全听从了当时国民党专制的道德论,那么,就不会有今天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的道德观。“四·一二”屠杀,是国民党的道德,消灭国民党百万军队,夺取政权,是共产党为千百万人民大众着想的道德。所以有人说,对于国家、人民、阶级、等级、职业、党派之类的团体来说,除了一般的社会道德之外,还有其产生于特殊条件下的各自的道德及道德矛盾。并非团体的道德总是无条件服从社会道德,有时,是社会道德向阶级或国家、党派的道德让步。因为它与社会道德冲突时可能含有社会进步因素。再从大缩小到个人道德,“杀人”、“说谎”是不道德的,但为民族解放、为正义而战的人,却是符合人民道德的勇士,而巧妙应付敌人,获取敌人情报,则成为勇敢机智的英雄。我们文学作品在这方面有数不清的描写。许地山的后期小说《春桃》,让普通劳动妇女在苦难生活的重压下,超越伦理纲常,坦然选择与两个男人共同生活。在坚强的生活意志中,表现的恰是“仁义”道德伦理。不同民族和地域的风俗习惯也构成了不同空间的不同道德内涵。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从变异性来说,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会产生不同的道德认识和道德现象。马克思曾说“整个历史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人性的不断发展变化,必然引起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们思想、情绪、情感、意志的变化,突出地体现在大众的心理、道德观念的变化上。在中国现代,封建道德人伦、金钱关系、半殖民地社会现实、都市腐化文明,偏僻乡村的愚昧以及不同的人生、世界观等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引起人性的、道德的变异。中国现代文学创作形象生动地展现了这种变异及其原因、条件与相关因素。从而把人们带入丰富的思想认识世界,拓展了道德描写本身的精神价值取向。
在几千年封建伦理道德的蒙昧下,缺乏自主意识的人们不是从自己生存的需要出发建立道德准则,而是以历史上传下来的他人订立的道德为准则来约束自己,形成“以己属人”的奴隶道德,害己害人。这就产生了与现实生活状况不相适应的道德与人性的变异。例如鲁迅笔下,处在社会底层备受欺凌的阿Q,反而沿着不利于己的封建等级观念,把自己想象成优越于他人的上等人。都到“三十而立”了,自己没有妻室,还死守着“男女之大防”的道统,防人限己,又压抑不住自己本能的欲望。权势者的欺压使他在苦难生活中痛苦挣扎,他却因袭传统的不许犯上作乱,否则就是“乱臣贼子”的观念,认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于是,他的人格便发生对立的二元分裂:既卑怯又残忍,既正经又不正经,既有改变生活状态的革命要求,又与革命目标产生隔阂。同样,社会千百年来的男权道德,根深蒂固地成为女性意识的积淀,使她们自身习惯于顺从这种道德约束和道德衡量。从而形成道德上的人性变异。在某种意义上说,女人不是天生的。是男人把女人变成了女人,也是女人自己把自己变成了女人。如同祥林嫂受尽“从一而终”礼教折磨,却要为坚持“从一而终”,去撞香案一样。很多妇女用旧道德的绳索套住自己的脖子,按照传统的规范死命地紧勒。丁玲小说《我在霞村的时候》中,主人公贞贞沦为日军的营妓,不光受他人蔑视,认为“连破鞋也不如”,连她自己也自卑。正如鲁迅所认为的,在非常的时刻,男人不能保证女人的安全,自己不去杀身成仁,却让女人去节烈,否则便加以唾弃,这是卑劣的男子们歧视妇女的不平等道德伦理。然而更可怕的是,受长期封建道德毒害的女人们,一方面受歧视、受压迫、无社会地位,另一方面,由于她们长期受男权道德的压制,已经习惯于受传统偏见影响的男性思维。以男性眼光、男性的价值尺度分析事物、看待自我,缺乏独立人格。于是女人或者自愿接受道德束缚的绳索,成为封建道德坟墓中任人摆布的“木乃伊”;或者成为用道德杀人的恶魔。比如张爱玲塑造的曹七巧,因得不到情欲的满足而成为怨毒的“恶妇”,为了金钱,摧残女儿、儿子、儿媳、使他们在无爱、无性、无尊严中生活或死去,她半生辛酸半生罪孽,躺在烟榻上吐出的烟圈,弥漫地散发着道德的沉哀,升腾起既没有尊严也没有辛酸的回忆。从《呼兰河传》中的胡家婆婆虐杀媳妇,到《金锁记》中曹七巧虐待子女,多少人从女人、人妻到恶母、恶婆,变本加厉地迫害下一代,不禁令人深思女性的道德异化能走多远?曹禺剧中的蘩漪,也是在专制压迫下,产生人性道德变异的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