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二“二分说”存在的困难
奥斯汀之所以区分记述话语和施事话语,目的是强调施事话语在言语交际中的特殊重要性,来借此推翻认为一语义的真值条件是理解的中心的传统观点。
奥斯汀在对施事话语深入研究的过程中,把施事话语分为显性施为句和隐性施为旬。显性施为旬就是“我”做动作确实很基本,原先的第一人称单数,现在时,陈述句,主动语态,例如:“我给这条船命名‘伊丽莎白号”’;或具有第二人称,第三人称,客观的被动语态形式,和附加签名的,例如:“乘客禁止穿越轨道,只能通过桥”。隐性施为句就是没有一个表示要实施的言语行为的动词,例如“把它关上”来取代“我命令你把它关上”。就在奥斯汀兴致勃勃的研究此理论的同时。发现“施事话语理论”存在着不少问题,觉得越来越没有必要区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
1.发现在对“显性施为句”与“隐性施为句”的区分上.只有“显性施为句”才能明确显示出其完成的行为是什么。但是,他认为.即使所说的话是“显性施为句”.对于大多数话语来说要确定它们所完成的是什么行为,仍存在着困难。这是因为,我们为了完成某种行为.甚至可以不使用明确的习惯用语(如“我命令……”“我答应……”等等),而是使用许多比较原始的手段,如用手势或语调等等。因此,他说:“我们没有纯粹的语言标准,可以依据它把记述话语与施施事话语区分开来。”所以说,对于隐性施为句的提出和确认,扩大了施事话语的范围,而记述话语可以被看作隐性施为句这样记述话语被纳入施事话语的范围,它自然就失去了跟施事话语对立的资格。这样,记述话语和施事话语的对立就没有继续存在的价值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施事话语和很多类真或假的记述话语之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关系问题。例如:
A.如果施事话语“我道歉”是合适的那么,记述话语我在道歉是真的。
B.如果施事话语“我道歉”将会是合适的,那么,取得某些条件的记述话语一一定是真的。
C.如果施事话语“我道歉”将会是合适的,那么取得某些条件的记述话语一定是真的。
D.如果施事话语中至少有几种是合适的,比如契约的,那么这种典型的记述话语我应该或不应该随后做一些特殊的事情都是真实的。也就是施事话语有恰当和不恰当之分和记述话语真假与否之分并不是绝对的。
施事话语的三个恰当性条件似乎同样适用于记述话语。记述话语的真假与否也会影响到施事话语。例如:某人说: “约翰的所有孩子都是秃头的。但是约翰没有孩子。”奥斯汀指出这是一个自相矛盾不恰当的言有所述的话语。这种情况和某人说“把我的表遗赠给你.但是我没有表”类似。通过话语成功实施行为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没有手表,便谈不上遗赠手表。这就很容易看出记述话语同施事话语一样容易出现一些不适当的情况。
3.从区分记述话语和施事话语的精确方式上,也就是语法的标准问题上。首先所有都是第一人称单数,现在时的陈述句主动语态中的动词。例如:“我命名”“我愿意”“我赌”“我给”。其次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单数或复数)和被动语态中谓语动词。例如:
(1)由此你被授权去支付……
(2)乘客禁止穿越轨道,只能通过桥。事实上这些动词在这些被动语态中是“客观的”例如:
(3)闲人莫入,违者必究(被告知)
但很快他发现某些词可以作为施事话语的检验标准。通过把词汇和语法区分出来,有些词反而不行,例如:在“危险的角落”中,我们用“角落”这个词,在“危险的牛”中,我们用“牛”。这样我们也可以不通过最重要的词也能得到施为旬。由于语法标准上的困难。奥斯汀还进一步尝试是否可把事实上的“施事话语”化约、扩展或分解为语法上第一人称单数直陈主动语态式话语。但他很快又发现改写以后形式的话语并非都是施事话语。造成这样的后果.这主要是因为他最初研究的是作为约定俗成的仪式程序中的“施行”因素而被说出的某种东西,这种作为仪式过程一部分的“施事话语”概念是清楚的,无疑现在对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语法上精确地分析,势必使这种区分处于被抛弃的危险的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