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楼吴简所见“真吏”试探学毕业论文
2014-10-04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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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马楼吴简中屡见“户人”籍中注有“真吏”字样,似乎值得注
走马楼吴简中屡见“户人”籍中注有“真吏”字样,似乎值得注意:
14-9156:宜阳里户人公乘陈颜年五十六真吏
14-9159:颜从兄奇年八十二刑左手盲左目
14-9073:颜妻大女妾年四十
14-9058:颜小妻大女陵年卅六
14-9084:颜子男佑年卅一真吏
14-9059:颜户下奴宋年十七
14-9075:颜户下婢汝年四十八苦腹心病
14-9036:颜户下婢绵年十七
14-9109:右颜家口食十六人訾二百[①]
以上为陈颜一家部分成员情况。另外又如许绍家:
14-9129:宜阳里户人公乘许绍年卅五真吏
14-9167:绍子女婢年十二
14-8975:绍户下婢双年十五苦腹心病
14-8906:绍户下奴鼠年十四聋病
14-8897:右绍家口食十一人訾五十[②]
关于真吏,《长沙走马楼简牍整理的新收获》[③]及《走马楼吴简整理的新进展》二文皆只引用相关简文而未加以说明。高敏先生则以为“真吏”属于一种“吏户”,不过并未说明具体理由。此外尚未见有学者作深入探讨。中偶见“真吏”连用,如:
初,更始遣尚书令谢躬率六将军攻王郎,不能下。会光武至,共定邯郸,而躬裨将虏掠不相承禀,光武深忌之。虽俱在邯郸,遂分城而处,然每有以慰安之。躬勤于职事,光武常称曰“谢尚书真吏也”,故不自疑。[④]
谢躬忠于吏职,光武帝故得有“真吏也”之赞,此处,“真吏”虽连用而实际并非构成一词,或大致可以译为“真正的”吏,不过其实际意思则应为“合格、称职”的吏。显然,这与简中所见明显是标明户主身份的“真吏”含义并不相同。或许我们需要从另外的角度对此加以探讨。我们再看下面这些简,其记载的是夏隆家的情况:
14-9090:宜阳里户人公乘夏隆年四十一真吏
14-9165:隆子男帛年十一
14-9213:帛男弟燥年八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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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217:燥男弟得年六岁
14-9092:隆户下奴成年四十二
14-9013:隆户下婢谨年十三雀两足
14-9324:右隆家口食九人訾一百[⑤]
很重要的是,“夏隆”文献有记载,而一向被者忽视。《太平御览》“帆”条引《长沙耆旧传》称:
夏隆仕郡时,潘濬为南征,太守遣隆修书致礼。濬飞帆中流,力所不及。隆乃于岸边拔刀大呼,指濬为贼,因此被收。濬奇其以权变,自通解缚,赐以酒食。[⑥]
这两个“夏隆”当系一人。
第一,从籍贯看。《长沙耆旧传》,当即《隋书·经籍志》著录之《长沙耆旧传赞》三卷,晋临川王郎中刘彧撰[⑦],所记载的当系晋以前长沙郡有一定的人物。那么简中所记“夏隆”与此“夏隆”皆系长沙人氏。
第二,从生活看。潘濬,《吴书》有传:
潘濬字承明,武陵汉寿人也……孙权杀关羽,并荆土,拜濬辅军中郎将,授以兵。迁奋威将军,封常迁亭侯。权称尊号,拜为少府,进封刘阳侯,迁太常。五谿蛮夷叛乱盘结,权假濬节,督诸军讨之。信赏必行,法不可干,斩首获生,盖以万数,自是群蛮衰弱,一方宁静。[⑧]
《长沙耆旧传》“潘濬为南征”即潘濬“假节督诸军”征讨五谿蛮事,事在黄龙三年(231年)[⑨]。五谿蛮又称武陵蛮,武陵郡在长沙以南,更在时为孙吴都城的武昌之南,长沙为讨伐武陵蛮要道,故潘濬与夏隆有会面机会。则此夏隆生活在孙权统治初期。而我们知道,走马楼吴简的年代,以嘉禾年间为主,“最早为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最晚为嘉禾六年(237年)”[⑩],可见吴简中“夏隆”生活年代与文献中之“夏隆”相重合。
第三,从身份上看。简中“夏隆”是一种吏——“真吏”;而文献所记“夏隆”“仕郡”,当是太守下属官吏,亦为一种“吏”,二者身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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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应当可以肯定《长沙耆旧传》中所载与吴简所记“夏隆”正是同一人。那么,我们或可以在此基础上对“真吏”进行。夏隆“仕郡”,于户籍简上注明的身份则是“真吏”,似可以认为夏隆因为“仕郡”,故具有了“真吏”这种身份。那么,“仕郡”所指则是解决真吏的关键。“仕郡”连用汉魏文献习见,如《三国志》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