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高等院校法律教学过程中,法学毕业论(4)
2013-05-17 01:13
导读:论据如果不经过论证,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论据准备好了。接着就要紧紧围绕每一个立论,动用自己头脑中各方面的知识进行论证。 五、关于文字表述等
论据如果不经过论证,是没有任何价值的。论据准备好了。接着就要紧紧围绕每一个立论,动用自己头脑中各方面的知识进行论证。
五、关于文字表述等问题
(一)
法学论文的表述,文字不要花哨,要平实,要精练,要言之有物,要说到位。切忌哗众取宠,华而不实。当然,在写作的时候,也可以让自己的文章有一点色彩,但是不能过浓,过浓就不是理论文章了。同时,在论述的时候,要说到为止。不能怕读者不明白,就翻来覆去地讲,既浪费文字。也浪费读者的时间。只有将读者设定为同等的研究者,才能够起点高,把文章写得精炼。如果是写普法文章,那当然要按照读者是普通人来写。要按照读者是不懂法律或者很少懂法律的人来写。
(二)写文章要分题,分成几级小标题(短小的文章除外)。在总标题下,一篇大的文章要分成不同的级别的小标题,称作一级题、二级题、三级题、四级题。一般情况,分为三级题就行了。分四级题的也很多见。不同的题级,要用不同的题号。一级题用一、二、三,二级题用(一)、(二)、(三),三级题用1、2、3,四级题用(1)、(2)、(3)。这样,文章就眉清目秀,井井有条。当然,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
改用一是、二是、三是,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都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
(三)关于注释。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大家在写作的时候,要好好看《法学研究》上的文章注释的方法,严格照着做,使自己的文章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很好看。现在的注释是太不规范了。包括大的学者都是如此。写文章要从小处严格练习,养成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