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 要】在充分认清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2)
2013-08-03 01:13
导读:经过调查,我国目前已经实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高校,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改革措施相对成熟,改革结果初见成效,正在现有经验和取得
经过调查,我国目前已经实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高校,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改革措施相对成熟,改革结果初见成效,正在现有经验和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改革;另一种情况是盲目地推行改革,没有做好与学制改革密切相关的配套改革工作,仅是简单地将学制改革理解和执行为将学习年限由原来的3年或2.5年压缩为两年。不难想象,后一种不成熟的改革,无法实现改革的最初目标,无疑会遭遇到来自导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多方质疑。甚至在部分高校,出现了“回流”的现象,即将已经缩短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延长为原来的3年。
笔者认为,“回流”的现象产生,充分说明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工作在处于不断探索、有待完善的初级阶段。对于未实行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高校,应在充分考虑学校人才培养方面的实际情况,充分认识不同专业的培养特点和社会需求差异等的前提下,在认真细致地做好改革措施规划和制定的基础上,慎重实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工作,避免仓促性和盲目性;对于已经实行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的高校,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认真剖析改革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促进该项改革工作的成熟与发展。
三、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不清阻碍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变化是学制改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很多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被定位于培养“通才”和“专业型人才”的中间阶段,硕士学位属于过渡性学位,因此硕士生培养模式呈现多样化特点,修业年限普遍较短。目前,随着我国高校培养研究生能力的显著提高以及社会各领域对科学技术需求程度的提高,科研院所、高校等学术研究型单位大多已将
招聘对象的学位层次提高至博士学位,而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则大多到企事业单位从事实践性较强的技术性或管理性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保持对硕士研究生原有的“学术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变,显然不适合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我国的高等教育机构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在充分考虑不同学科差异性的基础上,正确定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并在此前提下推动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工作的开展。不考虑重新定位培养目标或在目标定位模糊的情况下,盲目推行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必将引发一系列矛盾和问题,阻碍改革的顺利开展。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2.配套改革的不到位导致学生培养质量遭到质疑
在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硕士研究生学制短为2年甚至1年,但由于其教育制度比较成熟,人才的培养质量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在我国,部分高校推行研究生学制改革的做法比较简单,仅是通过减少课时的方式将学业年限压缩至2年,对于课程设置、教学和指导方式、教学管理等与学制改革紧密相关的政策,没有实施有效地配套改革,结果必将引发对于学生培养质量的质疑。例如,在课程设置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压缩课时便意味着减少了学生课堂学习的知识量;在教师教学和导师指导方式不变的情况下,学习时间的减少意味着学生与导师交流沟通的机会减少、参与实践科学研究课题的深度难以保证等。四、关于我国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1.重新定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高等教育学家潘懋元先生曾说,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是多样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应该有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各自的特点和社会适应面,从而也应当有各自的教育质量标准。目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一方面存在“一刀切”现象,没有充分考虑不同高校、不同学科的差异;另一方面,部分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不能体现当前形势下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要确定是否实施学制改革,如何进行学制改革,应该重新定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改变原有硕士研究生主要是“学术型人才”的定位,并且充分考虑学校和学科差异。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明确后,学制的改革工作则可以有的放矢地服务于培养目标。其中,对于选择继续进修博士学位、未来从事科学研究或高校教学的学术型硕士,以缩短修业年限为特点的学制改革不应盲目求短,应保证其有足够的修业时间来扎实地学习理论知识和培养较强的思辨、分析能力;对于选择面向企事业单位
就业的应用型硕士,可以侧重对解决实践问题能力的培养,适当压缩理论知识学习时间,从而缩短修业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