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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文法要略》中的“起词、止词、补词”

2014-04-17 01:03
导读:语言文学论文毕业论文,从《中国文法要略》中的“起词、止词、补词”怎么写,格式要求,写法技巧,科教论文网展示的这篇论文是很好的参考: 摘要:本文试图发掘配价语法和格语法两大语法理论的思想在《
摘要:本文试图发掘配价语法和格语法两大语法理论的思想在《中国文法要略》中的体现,旨在引起我国语言研究者对国内著名语言学家其论著中某些独创性观点的重视,而最终建立起自己的语法理论体系,摆脱凡事跟着国外转的被动局面。
  关键词:《要略》;起词;止词;补词;配价语法;格语法;语义;句法
  
  吕叔湘先生的《中国文法要略》(以下简称《要略》),最初是他在云南大学讲授中国文法课的讲义,后来作为中学语文教师参考书扩充改写而成。全书分为三卷,上卷1941年出版,中卷、下卷1944年出版,1956年出版修订本时把原来的三卷合为上、下两卷。《中国文法要略》与王力先生的《中国现代语法》(1943)、高名凯先生的《汉语语法论》(1948)被称为我国汉语语法史上的“三套马车”,它们标志着中国语法学开始走上了独立研究的道路。
  中国源远流长的“小学”中没有语法的地位,这就导致从1898年的《马氏文通》开始,我国学者一直在借鉴西方的语法理论来研究汉语的问题。国内至今没有独创的、成体系的语法理论,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是,盲目悲观或盲目乐观都是不可取的。前者把国内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往西方语法理论的框架上去套,套得合适就给与肯定,否则一棒打死,从不承认自己的独创性;后者总是习惯在国内汉语研究的著作或论文中找出与西方语法理论“类似”的说法(缺乏令人信服的证据),目的是来“证明”这些所谓的西方理论在中国早已有之。这两种风气都是要不得的。我国的语法研究起步较晚,一开始就落后人家几个世纪,而要想尽快跟西方齐步,那就必须借鉴所有有价值的西方理论。但同时我们不能一味地削足适履。西方的理论毕竟是建立在研究有形态变化的印欧语基础之上的,而汉语是截然不同的孤立语,谁也不能否认在运用西方语言学理论分析汉语的过程中存在众多无法处理的语言现象。所以,借鉴的同时也必须重视国内语言学家在研究汉语事实的基础上总结出的理论和方法。而重视的前提是必须承认在汉语研究中我国学者的独创性,而不应该一开始就认为这只是在运用西方理论的过程中所碰到的新情况,这样的话我国的语言学终究是亦步亦趋,而不可能走到世界的前列,同时汉语作为一种特殊的语言也自然不会为世界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任何重大的理论上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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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段论述的指引下,本文将对《要略》进行重新审视,旨在发掘其中的独创性。遗憾的是这些独创性并没有形成有较大影响的理论体系。但是类似的思想在西方出现并被深入研究最终形成理论体系之后,我们才意识到这些独创的重要性,但是成果毫无疑问是人家的,我们只好再一次使用拿来主义。这不能不说是极大的损失,必须进行反思!《要略》的内容是很高深、很庞杂的,在此只对其中一个很小的方面来展开论述,所涉及的西方语法理论是配价语法和格语法。
  配价语法(又称从属关系语法),是由特斯尼耶尔创立的,其巨著《结构句法基础》于1959年出版。配价语法试图说明一个动词能够支配多少个名词性词语,所支配的名词性词语的数目就决定了该动词的“价”;格语法由菲尔摩创立,其标志是于1968年发表的《格辨》一文。格语法研究的是句子中动词与名词的语义结构关系,这些关系统称为“格”(如施事格、工具格、与格、使成格、处所格、客体格等)。“格”在表层句法平面由名词性成分充当。“价”与“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关注的是必须跟动词搭配的名词的数量;后者关注的是跟动词搭配的名词的性质。《要略》是在1942年出版的。如果我们能够从中找出与配价语法和格语法相关的理论思想,并有详尽的论述,自然不能把它们看作是又一次对西方理论的借鉴。我们不是说《要略》中的配价语法思想和格语法思想已经相当成熟,而是借这一遗憾来敲响国内语言研究者的警钟,使之高度重视、继承并发扬国内语言学名家的研究成果,再不能一味的借鉴。而本文选择的配价语法和格语法只不过是众多可能已经被“埋没”的“独创”中的两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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