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学评价中的“人性”标准(1)(2)
2014-06-26 01:05
导读:黄修己看问题的角度与章、邓二位略有不同,他主要不是从人性本身,而是从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的价值观来看待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问题的。认为以往我
黄修己看问题的角度与章、邓二位略有不同,他主要不是从人性本身,而是从反映在人的意识中的价值观来看待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中的问题的。认为以往我们研究中国现代文学“都从社会价值判断来评价文学。而社会价值观在不同国家、民族、人群中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就不能互通”,这样就制约更多人对中国现代文学的理解而“不能适应全球化的历史趋向”。为了适应这一趋向,他竭尽全力去寻求一种“全人类性”的标准——“中国现代文学全人类性的阐释体系”。其内容是:一,“以人性论为理论基础,研究现代文学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反映或表现人类共有的人性”;二,“承认人类共同的价值底线,以此为标准来衡量、评价现代文学的得失,解释它的历史”。从而建构一个“超越了民族、国家、阶级集团的价值观,是持不同的社会价值观的人们都能理解、接受,都能在这个思想层面上沟通的”,“反映了全人类公共利益需求”、“为人类公认为价值原则和行为原则”。但我认为这一理论同样是不切合实际的,首先是价值观作为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价值体系的选择和追求的观念形态,是人们现实需求在意识中的一种反映。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经济、
政治、社会地位的不同,在价值选择和追求上也必然有着不同的倾向,因而也就不可能有为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所共同接受和认同的价值观,这在社会矛盾激化的历史年代表现得更为突出。黄先生自己也承认“当今世界上,还存在着价值观的相互矛盾、冲突”,要形成“全人类性的价值底线”,还“要有非常长的历史过程”,而中国20世纪又“是一个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空前激化的年代”,作为代表着这个时代、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学,也必然是与这些现实斗争息息相关的作品。既然这样,又怎么能以这种非现实的“全人类的价值底线”为标准去评价反映现实人生的文学作品?再说,艺术接受总是要经过读者的选择和改造,尽管不同时代、阶级的读者都在阅读同一部作品,但着眼点往往并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不能因为文学作品为不同阶级所阅读就认为有人类公认价值原则的存在,更不能认为只有表现了共同人性和人类公认价值原则的作品才能为不同阶级读者所接受,否则都难免会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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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邓先生与黄先生对于“人性”的理解与章先生并不完全相同,至少他们没有像章先生那样把“人性”看作完全是一种人的本能欲望,与人的自然性直接等同。但是由于割断了与人的实际生存活动的联系,在抽取人性的社会内容对“人性”作抽象化的理解上,我觉得与章先生是完全一致的。
二
我们说马克思的“人的一般本性”只是一个理想的尺度而非现实的尺度,那么,在现实生活中,还有没有大家所谈的“人性”这种东西呢?对此,我觉得可以从这样两方面去进行分析:从
人类学的观点来看,人之所以是人,就在于他身上有着一种长期在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不同于动物的一般社会属性,如情感需求、交往需求等等。反映在人的意识中,也就逐步形成了人类为了维护自身生存所起码的价值观和伦理观,这些观念在人类的内心深处积淀下来而成为人作为人的一些最基本的品性,如正义感、同情心等等。但是从社会学的观点来看,人的思想意识总是受他生活中的一定现实关系所制约,在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地位的不同,人类的价值观和伦理观又必然会出现分化。这就使得从总体的意义上,所谓一般人性成了一种没有现实内容的抽象设定,一种排除了社会关系的纯心理的描述。从历史上看,人、人性就是在这样既统一又对立的状态中演进的。这就要求我们对于人性必须作这样辩证的分析和对待。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应该承认,在文学作品中,那些不直接涉及到阶级利害关系的,如一些抒写乡情、亲情、友情、爱情的作品,比之于那些描写社会矛盾的作品来,确实较能引起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读者的共鸣,为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读者所接受。反之,在对立阶级的读者那里就会产生抗拒的心理。但也不足以说明共同人性在这些作品中已不再是抽象的东西而化为现实的存在。如《孔雀东南飞》、《莺莺传》、《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伤逝》、《二月》、《小二黑结婚》等,它们所描写的爱情生活也都是有社会内容的,由于时代的不同,所表现的意义也不完全一样,实在是很难排除社会内容以抽象的“共同人性”来加以概括和说明的。更何况各个时代反映社会矛盾和现实斗争的作品毕竟是绝大多数,对于这些作品我们尽可以从艺术表现上的成败得失(如描写外部世界与揭示人的内心世界如何更有机地统一等)方面加以总结和评判,但采取否定的态度无论如何是轻率而不负责任的。因此,我认为就目前以人性标准来评价文学作品的实践来看,所产生的实际效果是不好的。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