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下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问题(1)
2014-10-07 01:08
导读:金融论文毕业论文,混业经营下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问题(1)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开放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已到了关键时刻。而金融控股集团是由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过渡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文建立了以银证合作模式为主的控股集团模型,分析了其中劣势并提出对策。劣势主要是资金和信息防火墙的问题,资本金重复计算,集团财务信息披露等内部管理问题,以及信心传染风险。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金融控股集团 银证合作 防火墙 风险防范
根据入世协议,从今年年底起我国的外资金融机构将完全享受国民待遇。当今世界上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基本都实现了混业经营。我国目前仍实行金融分业经营模式,而分业经营中由于人为干预将会导致效率下降。这种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显然难以与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抗衡。
因此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正是目前我国金融业实现由分业向全面混业过渡的一种重要途径。
金融控股集团定义及内涵
金融控股集团是金融机构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它控股和参股多家金融企业,对金融子公司进行管理,其资产主要以对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的形式存在,并且对金融企业投资额度不受自身的资产比例限制,属于广义的金融集团化范畴。
金融控股集团在我国产生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很快,规模巨大。目前在我国有三类金融控股集团:一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如中信集团、光大集团、平安集团;二是国有商业银行为规避《商业银行法》禁止银行投资的限制,通过海外注册非银行子公司,使子公司在国内独资或合资成立的金融控股集团,如中银国际、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三是由企业集团投资金融机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如海尔集团、山东电力集团等。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如上海市、北京市,正在通过控股地方城市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进行重组以组建金融控股集团。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金融集团下设的子公司主要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其他边缘金融业务和准金融业务组成。为方便研究起见,本文只主要讨论其中银证的合作以及其他金融业务,而不包括保险公司。在我国,没有直接以投资银行命名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及为剥离不良债权而设立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准许经营投资银行业务。但为数众多的证券公司(securities company)则实际是金融中介机构体系中投资银行这一环节的主要力量。本文以下将统一使用证券公司一词。
本文界定金融控股集团的模式为:以纯粹的金融控股集团为理想模式,下设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以及其他相关子公司三部分,各子公司都是独立法人,经营不同的金融或相关业务。集团不直接经营任何金融业务,只是以控股公司形式参与各个金融业务有限责任的子公司,包括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边缘金融业务和准金融业务(如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业务)的经营管理。
金融控股集团利弊分析
金融控股集团可以利用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优势互补,进行金融创新,发挥规模经济,提高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
信息防火墙问题
由于商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等相关机构同属一个集团,集团与各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内部会有信息与资金的非法流动,并且不易监管。为防止这种情况产生了防火墙,分为信息与资金防火墙。
若信息防火墙设施不健全,金融控股集团将会利用自身优势损害普通公众客户以及企业客户的利益,从长远发展角度分析也不利于集团本身。
信息提供的公正性风险 存在为存款人提供咨询服务与为证券公司代理承销的矛盾。商业银行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没有为存款人提供公正建议的义务,并且整个金融控股集团必然首先考虑证券公司的利益,所提供的信息必然有失公正性。公众考虑到其内部的利益关系对其所提供的信息也会有所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