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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性
在印度的农村信贷体系中,合作性(Co-opera-tive)占有独特的地位,现在印度90%以上的农村地区建立了信用合作社,50%以上的加人了信用社。
印度农村合作性质的信贷机构分为两类:(1)提供短、中期贷款的合作机构,主要是信贷合作社。信贷合作社是向农民提供廉价信贷的来源,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即初级农业信用社(PACS)、中心合作(DCCBs)和邦合作银行(SCBs)。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PACS共贷出4.61亿卢比,占全部农村金融贷款的37%,中心合作银行和邦合作银行贷款比重分别为23%和30%。目前,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遍及印度90%的农村地区,50%以上的农业人口加入了农村信用社(冉杰,2006)。(2)提供长期信贷的合作机构.主要是邦农业和农村合作发展银行(SCARDBs)、初级农业和农村合作发展银行(PCARDBs)。其资金来源于中央银行和发展债券,以土地抵押的方式为农民提供5-10年或更长期限的长期贷款,以购买价值高的农业设备、改良土壤、偿还旧贷款及赎回地主扣押的土地等。截至2007年3月.SCARDBs和PCARDBs机构总数分别为20和697个,贷款额分别为l316.7亿卢比和1275.1亿卢比。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制度形成和普及于二十世纪50年代,在经历了几轮改革之后,至今依然存在并充当着当前农村金融主力军的角色。目前我国农村合作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08年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5100多家,7.8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7.1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2.45万亿元,占全国涉农贷款的35.5%;农户贷款1.3万亿元.占全国农户贷款的86%。以农村信用社为例,目前已成为中国农村地区最庞大和最完备的正规金融组织体系,至2007年底,其农业贷款余额为1.43万亿元,服务“三农”的功能不断增强③。但由于农村信用社资金来源主要是吸收存款和向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单一的资金来源和过高的,减弱了其放贷能力,同时其服务功能和产品的单一,进一步限制了其信贷业务的发展。
(三)农村商业性金融
在印度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银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印度农村提供了大约2/3的正式信贷。印度农村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和私人农村商业银行,截止2007年底,印度有79家商业银行,共有62099个分支机构,其中32212个(48%)位于农村。印度商业银行除了向农民提供购买抽水机、拖拉机及其他高价值的农机具、购买牲畜、发展果园等直接贷款外,还向有关农业机构提供间接贷款,如向农产品销售和加工机构、土地开发银行、采购粮食的机构等提供贷款。强制商业银行设立农村网点导致了银行经营效率的下降,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基于效率考虑。商业银行开始相对缩减其乡村网点,农村金融中商业性金融的地位在下降。
目前中国农村商业银行主要有中国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一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999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金融撤退,对农村发展起到了负面作用。随着近年来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又陆续回归农村金融市场。以农业银行为例,自2007年开始,在全国8个省市进行了服务“三农”试点,在内部业务结构上设计了一级法人下的“三农”事业部制。2008年,农业银行累计投放涉农贷款7667亿元,年末涉农贷款余额达到9330亿元。其中,农户贷款802717户。贷款余额998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30876户,贷款余额6304亿元,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1998户,贷款余额2028亿元。邮政储蓄银行于2007年3月挂牌成立,到2008年末,邮政储蓄银行有3.7万个营业网点,资产总额达2-2万亿元,涉农贷款余额92亿元。
二、农业的比较
印度的农业保险可追溯到二十世纪40年代,它实行自愿保险与有条件的强制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进行生产性贷款的那些农户必须参加相关农业保险,其他的保险如牲畜保险.实行自愿的原则,由农户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是否参加(焦瑾璞,2007)。1985年,印度政府推出“农作物全风险综合保险计划”,覆盖大部分农作物。1999年,印度中央政府推出“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并以此取代“农作物全风险综合保险计划”,该计划由印度农业部负责实施,由印度保险总公司执行,承保面扩大到所有农户,并且政府给予了大量的政策支持,但支持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印度政府的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参保农户每年约2000万户,占全国总农户的1/4,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农业保险项目。到2006年7月,国家农业保险计划共覆盖农户9.71千万户,受保作物面积50000万公顷,保费收入达到985.5亿卢比。另外,印度农业保险公司已开办经济作物的保险,主要针对茶叶、橡胶、棉花和甘蔗种植等。近年来开始实施的天气保险计划,12个邦的保费收入在2007年已达到50千万卢比。
农业保险作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护农业生产、保障农民利益、加快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早在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对农业保险进行了“低保额、低保费”的商业化经营试点,由于农业保险缺乏明确的业务定位和足够的政策支持,其业务迅速萎缩,甚至停办。近几年来,保险业在服务“三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农业保险得到较快发展。除了作为订单农业支撑的农业气候性、病虫害等农业生产性保险外,符合农村和农民需求的健康、人寿、财产等各险种也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加快发展。2007年中央首次对农业保险给予补贴,选择6省(区)的5种主要农作物开展试点,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截至2008年末,农业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承保各类农作物5.32亿亩,参保农户9000万户次,为农民提供了2397.4亿元风险保障,分别比2007年增加了130%、80.7%和ll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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