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业的合作探究(1)(2)
2015-11-05 02:24
导读:这种我国证券业与外国投资银行之间的战略性合作其目的已从过去单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逐渐向“双赢”的目的转变。合作的本质不再是零和博弈,而
这种我国证券业与外国投资银行之间的战略性合作其目的已从过去单方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逐渐向“双赢”的目的转变。合作的本质不再是零和博弈,而转变为了正和博弈,合作双方均实现了自身的目的,并从合作中获得了各自的利益。中方无疑最为看重的是外方先进的业务管理技术、风险控制和业务创新能力,以求在合作过程中向外方学习这些先进的管理技术与管理经验;而外方则求先了解中国市场,为其以后在中国市场的开拓奠定基础。
2. 我国证券业与国内银行业的合作。
近年来,我国证券业与银行业处于各自的需求,开始了各种形式的业间合作。其主要内涵有两种,其一则是证券业在经纪业务领域与商业银行进行的外部一般型非股权合作,该合作在我国的主要方式即是推出“银证通”业务。开展该业务对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双方而言可以实现“双赢”:证券公司借助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众多的优势实现低成本、跨越式的扩张;而商业银行则可以借助与证券业的合作拓展其业务领域,并收取适度的“代理费”或“手续费”。这种合作一方面是为了绕开分业经营体制的“藩篱”,另一方面也是对产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的本能反应。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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