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股改时代的股权激励问题分析(1)(4)
2016-01-19 01:05
导读:支晓强、蒋顾才,《企业激励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 出版社.2004 从西方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股票期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较好的将经
支晓强、蒋顾才,《企业激励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从西方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股票期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委托---代理问题较好的将经营者的利益与所有者的利益相统一,有着其它激励制度所没有优势。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股票期权之所以在西方盛行、激励效果显著,那是因为较完善的法律法规、高效、强势的资本市场加上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同共同给股票期权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空间。那么,对于我国国有企业而言,在引进股权激励的同时,也必须要注重培养股权 激励的成长环境。
2.3股权激励在我国的发展
目前,我国尚没有任何一部类似于美国《税务法则》的国家法律涉及到股票期权制度的基本结构与实施细则,也缺乏类似于美国证券法中关于股票期权行使权的法律手段。但是,我国企业中普遍存在的报酬低等激励问题也倍受观注。2005年,公司法做了重大修改,为股权分置改革扫清了障碍。2006年11月,国家发布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可以预见股权激励机制在中国企业改革中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回顾我国步履艰辛的股权激励,我归纳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尝试案例:上海贝岭虚拟认股权计划
我国率先实行相对比较标准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国有企业是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控股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
公司每年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的大小,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数额形成公司的“奖励基金”,作为“虚拟股票期权”奖励的基础。
公司每年综合考虑将来公司股票的波动情况及将来员工持有的虚拟股票兑现时现金的支付能力。这是我国初期运行的股权激励实践探索,与国外成熟案例相比较是存在一定差距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长源电力股权激励计划
长源电力自2000年开始施行股票期权计划。长源电力施行的股票期权计划的特殊之处在于:国外的期权计划通常规定,给予公司内以CEO为首的经理人员在某一期限内(一般为3-10年),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但一般不规定授予的条件。因为,期权的收益本身就是由经理人员的努力。在长源电力的期权方案中,规定以净资产收益率高于9%以上和总资产报酬率高于3.87%以上作为授予股票期权的考核指标,不完成、不授予。每年授予额度为社会公众股的0.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按高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的110%-120%确定。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形式更接近于国际惯例,而且在中国目前代理问题严重的现实下,更为有效。
严格意义上说,以上几家上市公司还不能说是符合企业完全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意义,只能说符合了部分相关特征,但从中国上市的实际情况出发,也只能采取这种划分手法。由此,可见我国的股权激励任重而道远。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期货公司重组与证券公司收购的政策分析—以参与金融期货
论:我国股票市场流动性衡量方法的理性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