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农业保险的对策分析(1)(2)
2016-03-16 01:02
导读:3. 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保险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中国现行的《保险法》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涉及农业保险内容较少,没有根据现在农业
3. 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保险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中国现行的《保险法》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涉及农业保险内容较少,没有根据现在农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及时修订并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发展缺乏法律法规保护。由于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农业保险目标不明确,范围涉及面窄,没能覆盖所有的农业领域,不能为农民、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没有设立明确的部门或再保险机构,缺乏风险分散机制而处于经常亏损的境况,严重挫伤了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同时,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的《农业保险法》,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农业保险缺乏强有力的保障,影响了农民投保的积极性。另外中国缺乏有效的农业保险政策倾斜和支持。国际上农业保险发展较好的国家,政府对农业保险都给予多方面的支持,如实行免税政策、对保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政府出面制定和实施农业保险计划等。而在中国,农业保险除了免除营业税外,国家尚无配套政策予以扶持。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对保险利益原则的再认识
论展品海运保险险别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