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深入研究(1)(2)
2016-11-29 01:11
导读:(二)养老保险有效覆盖面小,扩面困难 目前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太低,仅仅覆盖政府公务员和城市地区的国有企业员工,即在大部分地区被覆盖的人
(二)养老保险有效覆盖面小,扩面困难
目前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太低,仅仅覆盖政府公务员和城市地区的国有企业员工,即在大部分地区被覆盖的人群仅有20%~50%。另外,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城镇化,越来越多的农民将离开农村而选择到城镇就业,并扎根或定居于城镇。因此,乡镇企业职工、进城农民工、非组织化就业人员等是一个庞大的就业群体,总规模约在2亿至3亿之间,他们基本上被排斥在养老保险体系之外。基本养老保险低覆盖率的状况,要求建立一种新的保障制度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力补充,把养老保障覆盖面扩展到乡镇地区、扩展到广大农村、扩展到所有非国有企业。企业年金作为由企业为在职人员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机制,它的建立可以将很多非国有企业和乡镇地区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障体制中,因而有发展企业年金作为补充性养老保险的必要。
(三)国有企业养老负担沉重,养老金征缴难度大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国有企业承担着双重支付,既要为在职员工缴费,又要为退休职工缴费,这样就存在部分企业逃缴现象,进而导致统筹基金收入减少,形成恶性循环。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在职员工的工作动力,国有企业有提高在职员工养老保险额度的意愿。然而,要同时提高在职和退休职工两者的养老金待遇,则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而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在职员工双方共同缴费、由员工退休后获得的一项制度安排,企业的缴费直接体现为内部在职员工的缴费,因而也极大地调动了个人缴费意识。企业年金还可以作为企业人才激励手段。即企业通过提供完善的企业年金计划争夺高素质人才,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这也相应地激发了企业的缴费意识。
中国大学排名 总之,建立企业年金能够增加养老金的积累,缓解由政府支付养老金的财政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带来的财政压力。另外,企业年金由企业自主建立,能够将保险面扩展到更广、更大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弥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不足;企业年金还能促进个人和企业双方缴费意识,使个人养老计划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二、现有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不应被降低
能否保持原有生活的品质是衡量老年保障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而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老年保障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它是指养老金收入占退休前收入的百分比,一般定义为个人进入退休期所领取的养老金与进入退休期上一年度工资的比率。养老金替代率是一项衡量个人福利损失程度,或者是表示个人收入保障程度的指标,可以衡量员工退休前和退休后生活水平在多大程度上相当。养老金替代率越高,个人福利损失就越少,受保障的程度就越高。
替代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太恰当。如果替代率大于1,说明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超过就业时期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这对于目前我国不太富裕的国情而言是不合理的;如果替代率小于1,由于消费水平具有
刚性,一旦形成一定的消费习惯就会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降不下来,因而不能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如果替代率接近于1,则说明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接近于退休前的水平。由于职工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中包含一定比例的与工作相关的消费,一般认为,80%的养老金替代率即可以使职工保持与退休前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比较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社会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见表2),可以发现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80%。从表面看来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只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起作用,没有第二、第三支柱作为支撑,也就是说,整体替代率基本上等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而国外的养老金替代率则衡量的是整体替代率,其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仅在40%左右;但由于有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因此养老金的整体替代率在8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