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新思路 —法兴银行案的启示(2)
2017-05-17 01:04
导读:法国兴业银行悲剧告诉我们,再强大的内部控制系统也会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失效。按照规定,银行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员实行交易时,都会受到资金额度的严
法国兴业银行悲剧告诉我们,再强大的内部控制系统也会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失效。按照规定,银行的证券或期货交易员实行交易时,都会受到资金额度的严格限制。但杰罗姆·凯维埃尔是闯过5道电脑关卡,获得使用巨额资金的权限,违规操作近一年没有被发现。由此警示我们,再严密的内部控制
规章制度,再安全的电脑软件,都可能由于存在漏洞、死角而导致内部控制的失效。内控制度符合的是“木桶效应”或者说是“链条定律”,即短板和弱环是企业内控的大忌。在企业中行使权力的个人就好比链条中的环节,只要有一个没有控制住、控制好,就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对于类似于巴林银行或者法国兴业银行的案件,我国学者通常认为应该通过加强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来予以规避。但是,笔者认为,对于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能只求其形式上的完善,而要时刻检查其实际运行情况。
三、避免法国兴业银行案的重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试图避免类似于法国兴业银行以及巴林银行的欺诈案,仅仅在形式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会令情况有很大的改观,该问题的实质是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对于评估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最近在西方兴起了一种新的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方法,即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运用该方法可以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防范内部控制失效带来的问题。
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的定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检查和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过程,其目的是对商业目标的可实现性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把传统的只由内部审计人员从事的内部控制评价转由公司各部门参与作业的人员亲自评估,帮助他们认识到内部控制不只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也不仅仅是高级管理层应关心的问题,相反,应该把它看做是组织所有成员的事。但从本质上看,CSA是一个动态的有机过程,它能够帮助公司探测到他们所面临的风险,适时监测处理风险的内控制度,以及评价或评估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在国外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还没有运用于商业银行领域,但是,其检查内部控制有效性的作用已得到国外管理者和学者的一致认同。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系统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的内控系统存在差异,在具体的运用中应注意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特点相结合。内部控制自我评估(CSA)在商业银行中的具体应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方法: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一)协调小组会议
协调小组会议方法在商业银行运用的基本思想是,从商业银行的多个层次和多个部门中集中一组人员,然后广泛收集关于选定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信息。其思想是要在商业银行的利益相关者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利益相关者,将他们集中起来,讨论选定内部控制系统的运营和控制情况。应当指派银行内部审计师或者其他部门沟通方面的专家负责领导这一工作小组,主持利益相关者的讨论,并得出结论。
协同的工作小组要从商业银行不同的业务部门或者不同职务的工作小组中收集信息。工作小组的形式可以根据目标、风险、控制或者部门来决定,因此,CSA协调小组会议方法又有4种不同的形式。基于所检查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领域的不同,它们各有自己独特的优点。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加强审计作业标准化 提升商业银行内审质量与效能
实施一级分行财务集中改革 促进财务精细化管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