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运用的新思路(1)(2)
2017-07-21 01:19
导读: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
显然这样的概念直接用于保险市场是不合适的,因为首先那样的价格歧视在实际中操作是很困难的,其次现今的我国保险市场早已不处于由一家垄断的时代了。而且让保险公司去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也不是去创新保险制度的初衷。
但是这个价格歧视确实对保险业的创新是有借鉴意义的。首先考虑,为什么在一级价格歧视中,消费者会有不同的保留价格呢?这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的体现。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忽略了保险市场上被保险人(也就是消费者)的异质性呢?为什么一级价格歧视的假设下垄断商能获得消费者全部剩余呢?因为他们充分考虑到了消费者的异质性,可是在现今的中国保险业,笔者认为保险人这一方并没有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异质性。诚然,现在险种呈现多样化的趋势,这是给了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但要说明的是,这和考虑消费者异质性有着很大差距。
先来看一下我国保险业的一些现状:首先,在同一缴费方式同一赔付模式下,保费只取决于不同人群发生赔付事件的概率分布;其次,保险资金由保险公司全权决定他的投资渠道。
举例说明:考虑最简单的情形:终身生存年金ax(记为险种A),在每个生存年度末给付等额年金,保费则为趸缴净保费加上相同的保险费用,现在找到两个死亡力几乎完全一致的人(这是实际可行的),他们投保于险种A,那么他们就要在相同的预定利率下缴纳相同的保费,并且接受并信任相同的保险人所做出的投资决策。
但这正体现出我们的保险业没有充分考虑到被保险人的异质性。被保险人并非只是一个无思想的随机生存群,死亡力的相同并不代表他们对风险的态度是相同的,每个人都会对自己的资金有不同的规划。这就是上面那个例子令人质疑的地方:为什么面对一群风险厌恶系数不同,资金状况不同的消费者,要让他们去接受同样的保险资金投资风险(尽管有保险人的承诺,但客观上保险资金的投资是有风险的)
大学排名 和相同的预定利率呢?即使是现在越来越流行的万能险,他的投资决策也完全由保险人做出,但风险却又双方共同承担。而且万能险并未起到降低保费的作用,可恰恰这对中国保险业来说是一个关键的课题。我们有理由相信,现行的保险险种并非帕累托有效的,是存在改进的可能的。
而当下保险资金的证券化热潮这是为改进提供了机会。在保险资金部分证券化的基础上,我提出分级自主保险的概念:我们仍用上面那个例子来说明。假设有一个独立同分布的随机生存群来投保险种A,但他们对风险的厌恶系数是不同的,保险公司收取来的保费将一部分投资于国债,银行这类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另一部分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这里的风险是对纯粹的投资者而言,而并非对保险业而言)。首先考虑简单的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同样具有保险资金投资决策的权力,对于那些偏好于低收益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将他们的资金投入于低收益低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稳定利率和固定的给付年金;而对于那些偏好于高收益高风险的,将他们的保险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类高收益高风险的金融产品,给他们提供较高的但不稳定的利率和较高但不固定的给付年金,然后在随机利率和随机年金下(依一定的概率分布)给出趸缴的精算现值,那么这个现值低于固定利率和固定年金下的现值,但存在一定的波动。这种由被保险人选择的模式就是“自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高收益是两方面的,一方面是由于高的预定利率而导致的低保费;一方面是由于投资渠道的不同导致的高收益(年金较高),高风险是指年金会发生波动,甚至完全有可能低于低收益低风险下的年金。这种自主保险中年金的变化和传统的部分险种中的年金变化是不同的,后者年金变化是事先制定的,但自主保险中是随机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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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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