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银行卡产业治理规则研究(1)(2)
2017-08-04 04:42
导读:从银行卡的运作流程和机制来看,银行卡组织、银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关系。所谓双边市场,Rochet和Tirole认为,当平台
从银行卡的运作流程和机制来看,银行卡组织、银行、特约商户和持卡人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双边市场”关系。所谓双边市场,Rochet和Tirole认为,当平台向交易双方收取的费用总水平A=Aα Aβ(其中Aα、Aβ分别为平台向买方和卖方收取的费用)不变时,Aα或Aβ的变化会对平台的总需求和平台实现的交易量产生直接的影响,具有这样特征的平台市场就可以被认定为双边市场。在银行卡流程中,A表示为银行卡交易平台总费用,而Aα、Aβ分别代表持卡人支付的卡费和特约商户支付的商户扣率,卡费是影响持卡人规模的主要因素,商户扣率直接决定签约特约商户数量的多寡,同时,卡费、商户扣率的变更也是持卡人、特约商户和银行组织冲突的根本原因。
银行卡的持卡人规模与特约商户规模要对应,任何一方规模过大,而另一方规模偏小,都会对银行卡的使用价值、便捷性带来影响,这就形成了银行卡产业双边市场形成间接网络外部性和使用外部性的特征,银行卡产业的间接网络外部性是指银行卡的特约商户越多,持卡的便捷性和使用价值就相应提升,持卡人所获取的持卡受益就越大;另一方面,银行卡发行规模越大,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的价值越大。使用外部性也称为成员外部性,即双边市场的某一边的需求决策影响另一边的成本与受益,对于持卡人来讲,如果选择现金支付而弃用银行卡支付时,特约商户的现金管理成本上升,同时特约商户会节省银行卡手续费成本,银行卡支付系统的每一端用户的选择决策,会对另一端的用户的福利产生影响。只有当消费者和商户同时对银行卡有需求时,银行卡服务才具有价值。为了保持银行卡的持卡人和特约商户规模上的平衡,银行卡组织一般会通过调整交换费率来实现这一目的,交换费是特约商户通过收单人向发卡人支付的一种费用,交换费变化直接影响到卡费和商户扣率的变化,也反应了银行卡运营成本在持卡人和特约商户之间的分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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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西方银行卡产业治理规则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银行卡产业与其他产业,尤其是传统产业,在运作流程和产业特征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别。银行卡产业中的银行卡组织之间、发卡人之间、收单人之间以及发卡人与收单人之间在银行卡组织内是相互合作、共生共荣的关系,而在客户市场(吸引持卡人、签订特约商户)上又是竞争关系。相互合作关系容易引发市场垄断,尤其是在当今支付电子化、结算网络化的趋势下,更容易形成对商户、持卡人的强势地位。强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交换费、额外收费等方面。银行卡产业内部的相互竞争又会导致排他行为的产生。因此,银行卡产业治理机制主要集中在银行卡组织排他性、额外收费、交换费确定等方面。
(一)银行卡组织的排他性准则
银行卡组织的竞争本质上是提供银行卡结算平台的竞争,银行卡组织为保持竞争优势和垄断,往往会限制其成员加入其他银行卡组织,不得保留双重成员身份,这就是排他法则。维萨卡在1976年以前一直遵循排他性法则,其成员之一的沃尔森银行信托公司曾于1971年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针对维萨卡公司反垄断诉讼,要求维萨卡解除排他性准则,允许其同时加入维萨卡和万事达卡组织,美国联邦法院认为商业银行同时开展两种品牌的银行卡业务,可使得持卡人和特约商户都能够受益,最终裁定维萨卡公司制定的排他性准则违反了发垄断法,维萨卡公司于197年取消了限制其成员拥有双重银行卡组织成员身份的规定。银行卡组织的排他性准则还表现在禁止其成员发行封闭式银行卡组织的银行卡,该项规则在1998年也遭到了诉讼的命运,美国运通公司向司法部指控万事达卡和维萨卡公司不允许其成员发行运通卡,违反了市场自由竞争法则,美国司法部经过调查后,支持了运通公司的诉讼请求,认为该排他准则降低了市场产品多样性,损害了银行及其消费者的权益。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与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