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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

2017-08-07 01:11
导读:金融论文毕业论文,《物权法》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摘 要] 《物权法》的实施在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摘 要] 《物权法》的实施在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银行应采取相应措施,规避由此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 《物权法》;实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Abstract:The implementation of Law of Property provides law guarantee for commercial bank management,and at the same time sets up a higher requirement to the risk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In this case,the banks should take some countermeasures so as to avoid the risks it brings about.   Key words:Law of Property;implementation;commercial bank;management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历经了13年的酝酿和修改,成为中国历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一部法律,它的实施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物权法》的实施在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的同时也对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物权法》的实施为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1.规范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机构,完善登记制度,明确登记机构错误登记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国长期以来,基本上将不动产物权登记作为行政机关的一项职权,把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与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形成对应关系,从而产生多头登记的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的不完全统计,针对不动产、动产抵押和有关权利质押的登记部门,分散在15个部门中进行。其中,动产抵押登记部门最为混乱,共有9个,而且这些登记部门相互之间,甚至同一部门内部各地区之间,互不联网,难以查询[1]。因为登记制度不完善,还造成程序繁琐,成本过高等问题,而且对登记机关由于登记失误造成的损失,难以索赔。《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的属地原则,即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负责登记,从而减轻了抵押人和银行的负担,也方便银行查阅、复制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与《物权法》登记机构采用实质审查模式相对应的是,在因登记机构的过错造成错误登记时,登记机构必须对因此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为商业银行进行此类索赔诉讼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2.设定浮动抵押,扩大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选择空间
  实践表明,现行《担保法》存在诸多缺陷。比如,一些有价值的流通性很好的财产如应收账款、存货、保险单等不能作为担保物,融资担保交易过分依赖于不动产担保,担保法律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事实上,沿海一些地区的金融机构已经在尝试接受新的担保物,比如存货和应收账款。福州市商业银行2005年就开始探索存货质押,他们选择容易变现的钢材、棉花甚至海货作为担保物,实际上效果都比较好[2]。浮动抵押是指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包括现在和将来可以取得的全部资产为标的设定抵押的一项新型担保制度,其标的物覆含范围很广。《物权法》明确规定将抵押权的标的物限定为现有及将有的动产,包括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这种规定增加了各种市场主体获取贷款的条件和机会,也增大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选择空间,对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的顺利融资和发展壮大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3.修正担保实现规则,简化担保实现程序,有利于商业银行的资产保全
  《物权法》明确抵押权实现的途径为协议和诉讼。协商实行抵押权不是银行提起诉讼的前提,只要实现抵押权的条件具备,银行就可以不与抵押人进行协商,而直接求助司法程序。《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这是一个非诉程序,法院通过对抵押权登记等证据的审查,即可裁判实行抵押权,包括允许强制拍卖抵押财产[3]。这种非诉程序降低了商业银行资产保全的成本,提高了实现抵押权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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