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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理论转化为政策与实践的情况。1998年 9月,课题研究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信用担保体系问题并提出了全国再担保机构的设想,其主体框架就是“一体、两翼、三层”的构想(一体是指政策性信用担保为主体,两翼是指民间投资的商业担保与互助担保,三层是指依托城市的各类担保和在省域及全国范围内的再担保)。
上述构想提出后,得到了参加1999年2月在济南召开的全国担保工作座谈会全体与会代表的认同,在广泛征求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部委以及各个商业银行和有关研究机构的意见之后,得到国务院的肯定并成为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59号文件的核心内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中央、省、地(市)信用担保体系。要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探索组建国家信用再担保机构,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
在政策上,已经由1999年初的一个司级的文件初稿在四年内逐步上升为部委文件、国务院文件、国家法律。
在实践中,已在中国实现了由1998年以前的几个担保公司向一个崭新的担保产业的转变,并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的“贷款保险、融资保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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