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的若干思考(3)
2017-08-25 01:49
导读:当前我国评级机构数目多、规模小,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评级结果的公正客观受到了质疑。一方面,公司债券发行数目有限,评级市
当前我国评级机构数目多、规模小,权威性和独立性不足,评级机构的专业性和评级结果的公正客观受到了质疑。一方面,公司债券发行数目有限,评级市场小,且由发行人支付评级用度,导致评级机构依靠于发行人生存,公正性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债券监管当局采取的是严格的审批制度,发行人资质的确认实质上由监管部分负责,这导致评级机构没有动力进步评级技术,评级结果难以得到市场的检验,信用评级流于形式,不能揭示公司债券的真正风险特征。
面对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基础较为薄弱,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难以有根本变化的实际情况,我国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逐步完善:一是引进国外信用评级机构,促进国内信用评级业的竞争。二是建立以违约率为核心指标的检验体系,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进行验证。三是建立风险赔偿机制,对评级机构的重大遗漏、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等做出严厉的处罚,规范信用评级市场。
参考文献:
[1]吴晓求.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中国的战略选择[M].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2]安辉,李雪莲,李永辉.亚洲新兴市场国家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研究[J].国际金融研究,2004,(7).
[3]李丽.公司债券市场的强制担保要求和投资者定位[J].金融研究,20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