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愈演愈烈 “灰色金融”亟须收编规范治(3)
2017-08-28 05:38
导读:据陈柳钦教授先容,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民间资本进进银行业,但迄今为止真正的民营银行在国内只有民生银行一家,其它都以参股形式参与。全
据陈柳钦教授先容,我国并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民间资本进进银行业,但迄今为止真正的民营银行在国内只有民生银行一家,其它都以参股形式参与。全国现有的11家股份制银行中的其它10家和112家城市贸易银行,没有一家是民间资本控股的。由于民间金融未能纳进国家正规金融体系,一方面自身经营存在巨大风险,另一方面,大量无序非法交易也给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巨大危害和隐患。农村合作基金会自1984年在少数地区试办以来,由于政府支持在全国发展很快,但由于一度成为乡镇政府的“第二财政”和村级组织的“钱袋子”,造成严重亏损,潜躲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中心政府不得不下令封闭。
另外,我国地下银号控制的资金守旧估计也有上万亿元,私募基金总额超过8000亿元,一级半市场上有数百上千家所谓的“拟上二板企业”股票以变相公募的方式进行私募。大量民间资金没纳进治理视野,形成资金暗流,潜伏着巨大金融风险。因此民间金融屡屡成为整顿的对象,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先后作为非法机构而予以清理,浙江省曾有三家私人银号领取了营业执照,终极还是被金融监管部分以为非法而取缔。
尽管如此,民间金融活动因民间资本强烈的扩张冲动从未中止。相反随着国家宏观调控、鼓励“三农”和民营经济发展,呈现不断发展壮大势头。固然标会抬会、私人银号等旧的形式不断地被取缔消失,但新的更高级的形式在不断产生,不规范的私募基金、灰色的一级半市场等快速滋生。这些新的形式可以在更大范围、以更快的速度,获得更多资金,以满足城乡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
黄孝武等专家以为,在民间资本日益丰厚,民间金融日趋火热,在一些区域和领域其规模甚至远超过正规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已产生一系列不良影响的现实眼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引导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已是有关方面确当务之急。首先要“收编”民间金融,让如各种基金合会、私人银号、企业集资等民间金融形式正当化,纳进正规体系加强监管。其次应大力发展民营银行,用正当的民营金融取代非法的民间金融。另外,还应积极发展投资基金和信托基金,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发展三板市场完善证券市场,为民间资本的融通增值开拓出路,为民营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开拓来源,促进资金的供求平衡,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