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呼唤主动型的流通股要约收购(4)
2017-09-02 01:04
导读:要约收购的趋势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挂牌交易股份和非挂牌交易股份可以有不同的收购价格,其根源在于中国的类别股份结构。上市公司股份
要约收购的趋势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挂牌交易股份和非挂牌交易股份可以有不同的收购价格,其根源在于中国的类别股份结构。上市公司股份分为可流通部分与不可流通部分,不同类别股份有不同的定价基础,因此必须有不同的价格。客观地说,这是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规定,也是《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最有价值的突破处。但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方向看,股份全流通是大势所趋,分类要约收购与全面要约收购必将逐步趋同。届时,要约收购将是基于“上市公司真实价值或重组后潜在价值”基础上的对所有股份按同一价格的全面要约收购。 还以南钢股份为例,投资者目前仅关心其流通股定价,事实上公司的法人股定价远低于公司的真实价值,更低于重组后的潜在价值。南钢股份2002年底每股净资产3.46元,每股净利润0.48元。法人股的要约收购价为3.81元,可能是南钢股份股权的重置成本评估价,但从市盈率角度,法人股收购价市盈率不足8倍。按目前平均回报率6%,南钢股份的法人股定价应为8元;考虑业绩增长因素更应高于8元。复星实业成为南钢股份新的实际控制人后,南钢股份潜在价值可能会更高。因此,南钢股份的每股真实价值不仅远高于法人股的要约价3.81元,也高于流通股要约价5.86元。南钢联合之所以出价远低于公司真实价值,主要是因为南钢联合已经以3.81元以下价格取得了70.95%股权,剩余股权不具备战略价值;且高于市价收购流通股可能导致南钢股份终止上市,这将是南钢联合及复星实业最不愿意见到的结果。 假设南钢股份是全流通公司,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南钢股份要约价应在8元以上,否则极可能引起“争购”。华能国际(600011)2000年对山东华能的要约收购,就是基于山东华能“真实价值”基础上的对所有股份按同一价格进行的全面要约收购。这也将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的趋势。 虽然南钢股份要约收购案按成熟市场的标准衡量有缺乏公平之嫌,但毕竟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次重大突破,引起了公众投资者对南钢股份的充分关注,南钢股份的价值被重新认识,流通股价连续涨停,2003年4月16日股价已达9.32元。 虽然属于被动要约, 南钢股份要约收购案仍然发挥了部分“价值发现”作用,肯定会促使《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具体细则的日益完善,并推进中国证券市场国际化及市场化的进程。可以预见,基于“真实价值或重组后潜在价值”基础上的主动型流通股要约收购将很快出现,甚至可能点燃大规模的争购战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