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深入研究(2)
2017-09-02 04:40
导读:(三)国有企业养老负担沉重,养老金征缴难度大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国有企业承担着双重支付,既要为在职员工缴费,又要为退休职工缴费,这样就
(三)国有企业养老负担沉重,养老金征缴难度大
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国有企业承担着双重支付,既要为在职员工缴费,又要为退休职工缴费,这样就存在部分企业逃缴现象,进而导致统筹基金收入减少,形成恶性循环。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在职员工的工作动力,国有企业有提高在职员工养老保险额度的意愿。然而,要同时提高在职和退休职工两者的养老金待遇,则存在相当大的难度。而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和在职员工双方共同缴费、由员工退休后获得的一项制度安排,企业的缴费直接体现为内部在职员工的缴费,因而也极大地调动了个人缴费意识。企业年金还可以作为企业人才激励手段。即企业通过提供完善的企业年金计划争夺高素质人才,提高自己的市场竞争能力,这也相应地激发了企业的缴费意识。
总之,建立企业年金能够增加养老金的积累,缓解由政府支付养老金的财政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带来的财政压力。另外,企业年金由企业自主建立,能够将保险面扩展到更广、更大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弥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窄的不足;企业年金还能促进个人和企业双方缴费意识,使个人养老计划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二、现有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不应被降低
能否保持原有生活的品质是衡量老年保障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而养老金替代率是衡量老年保障程度的关键性指标;它是指养老金收入占退休前收入的百分比,一般定义为个人进入退休期所领取的养老金与进入退休期上一年度工资的比率。养老金替代率是一项衡量个人福利损失程度,或者是表示个人收入保障程度的指标,可以衡量员工退休前和退休后生活水平在多大程度上相当。养老金替代率越高,个人福利损失就越少,受保障的程度就越高。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替代率过高或过低都不太恰当。如果替代率大于1,说明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超过就业时期通过劳动获得的收入,这对于目前我国不太富裕的国情而言是不合理的;如果替代率小于1,由于消费水平具有
刚性,一旦形成一定的消费习惯就会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降不下来,因而不能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定;如果替代率接近于1,则说明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接近于退休前的水平。由于职工退休前的工资收入中包含一定比例的与工作相关的消费,一般认为,80%的养老金替代率即可以使职工保持与退休前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比较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社会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见表2),可以发现我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约为80%。从表面看来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但实际上,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只有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在起作用,没有第二、第三支柱作为支撑,也就是说,整体替代率基本上等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而国外的养老金替代率则衡量的是整体替代率,其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仅在40%左右;但由于有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因此养老金的整体替代率在80%左右。
针对80%左右的替代率,似乎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和国外的养老金整体替代率已经基本一致,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80%的养老金替代率标准,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可以维持其原有生活水平的需要,而且也没有必要再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补充。在这种表象分析下,当前有一些学者认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偏离了其基本养老的定位,在一定程度上担负起了企业年金的职能;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过高,严重制约了企业年金的发展空间,因此呼吁降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给企业年金留下发展空间。这种观点很值得商榷,因为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概念与一般国际上其他国家的养老金替代率概念有很大的不同。
中国大学排名 实际上,我国职工退休后的实际收入与退休前的实际收入存在很大的差距,退休后仅靠基本养老保险根本不能维持其原有的生活标准。究其原因,我国的“养老金替代率”等于80%不是实际的替代率,它只是名义上的替代率。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养老金替代率”计算中的“退休前一年度工资”的真伪性上,也就是说,“工资”的衡量尺度存在很大的问题。下面将分别从工资含义、工资与消费和储蓄的关系这两个方面,来论证我国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是有很大区别的。